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关于健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几点思考

孔孟廷律师2021.12.19276人阅读
导读:

法律没有规定有效的处罚手段。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而且目前在我国只有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或者弃婴才能进入体现国家监护制度的儿童福利院,其他在家遭受虐待的未成年人还无法获得国家的监护。尽管存在上述立法缺陷,但我们在呼吁加快完善立法的同时,我们还是呼吁有关职能部门克尽职守,切实担负起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职责。如虐待儿童案件,当地公安部门在接到报案后,应该立即立案并进行侦查,对儿童的伤势进行司法鉴定。那么关于健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几点思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法律没有规定有效的处罚手段。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而且目前在我国只有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或者弃婴才能进入体现国家监护制度的儿童福利院,其他在家遭受虐待的未成年人还无法获得国家的监护。尽管存在上述立法缺陷,但我们在呼吁加快完善立法的同时,我们还是呼吁有关职能部门克尽职守,切实担负起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职责。如虐待儿童案件,当地公安部门在接到报案后,应该立即立案并进行侦查,对儿童的伤势进行司法鉴定。关于关于健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几点思考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这两天一直看到虐待甚至杀死儿童的新闻,虽然从事未成年保护工作多年,但每次看到这样的事件,还是非常难受,。在工作中,我也遇到多起父母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而相关部门却无能为力处理的案件,我想就这个问题提出一些我的思考与建议:

一、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但是血缘关系,也是一种法律关系

在绝大多数人的意识中都认为,父母总是为了孩子的最大利益而行事,父母所作的一些都是为了孩子好,父母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是一致的。目前在我国的情况是,家庭监护还被很多人认为是家庭内部事务,父母以怎样的方式或者内容教育孩子是父母的权利。只有像媒体报道的一些恶性案件发生以后,社会才给以关注,于是人们愤慨、声讨、严厉处罚、同情。

但事件过后还是无法避免类似的恶性案件发生,人们也没有从恶性案件中思考出预防类似问题发生的制度。所以我们必须尽快建立、完善我们的监护人监督制度,子女不是父母的私人财产,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但是血缘关系,也是一种法律关系,父母对待子女的行为应该置于有效的法律监督之下。

实际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意识到,父母并不总能为了子女的最大利益而行事,甚至有时会严重侵害子女的利益,所以,国家在儿童生理和心理幸福方面是有责任的,在保护儿童方面有积极介入的义务,尤其是在儿童的权利遭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侵害的时候,像童工、虐待等。

中国是一个家长制传统非常浓厚的国家,虽然我们也经常提到“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这样的话,但是,从现有立法、政策的制定和执法、司法实践所折射出的理念看,我国政府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国家对儿童所承担的责任。

二、剥夺父母抚养权后孩子无处栖身

父母虐待子女怎么办?构成犯罪时按犯罪追究刑事责任,没有构成犯罪时怎么办?法律没有规定有效的处罚手段。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3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第53条虽然规定在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利益或者不尽监护职责时可以剥夺监护人的监护资格,但现在问题是,剥夺了父母的监护资格那么这个孩子由谁监护?

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相应的程序和解决被剥夺家庭环境的儿童的后续安置问题。所以,司法实践中,法院也很少适用该程序。

尽管在我国虐待等侵害被监护人利益的情况以及不给付抚养费、教育费等不尽监护职责的情况都在很大范围内存在,但司法部门也没有更好的办法来维护这些孩子的权利,因为如果根据法律的规定剥夺了他们父母的监护人资格,这些孩子可能就无处栖身了。而且目前在我国只有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或者弃婴才能进入体现国家监护制度的儿童福利院,其他在家遭受虐待的未成年人还无法获得国家的监护。

[page]

三、呼吁国家尽快健全、完善国家监护制度

我多次呼吁,必须尽快健全、完善我国的国家监护制度,对于遭受父母虐待的孩子,应依法剥夺其父母监护人资格,孩子由国家来监护。

尽管存在上述立法缺陷,但我们在呼吁加快完善立法的同时,我们还是呼吁有关职能部门克尽职守,切实担负起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职责。

如虐待儿童案件,当地公安部门在接到报案后,应该立即立案并进行侦查,对儿童的伤势进行司法鉴定。如果属于重伤,由公安部门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审查提起公诉;如果没有构成重伤,根据刑法规定虐待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只有被害人到法院直接起诉才能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但对于象虐待儿童,甚至婴儿这种情况,显然受害人自己无法提起刑事诉讼,为了帮助这样的被害人实现自己的权利,《刑法》第98条规定,因受到强制、恐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即人民检察院和儿童的近亲属也可以代表到法院起诉要求追究父母的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的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课题,不单是立法、执法或司法某个机关可以解决的。未成年人的保护也涉及到不同的责任主体,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但是,由于责任划分不明晰和责任主体之间的有效监督机制没有形成,从而使很多未成年人长期处于被虐待和遗弃的状态而不能被及时发现、处理,这对受害未成年人未来的健康成长和中国未来的法治建设都是极为不利的。(作者赵辉职业:青少年保护协会资深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律师回复中...
  • 河东检察院保障未成年人推行监护人旁听制度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河东检察院保障未成年人推行监护人旁听制度

    内容:4月29日,晓勇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讯问前,未成年人办案组办案人通知晓勇的父亲到场参加旁听。为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该院及时研究并制定试用了《监护人参加旁听通知书》、《监护人登记表》、《监护人参加旁听须知》、《准许监护人参加旁听通知书》等四份法律文书,保障未成年人监护人旁听制度在审查起诉环节顺利推行。按照四份法律文书的要求,在审查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时,办案人将通过卷宗内记录的电话通知监护人到场旁听。目前,这四份文书已进入试用阶段,效果良好,充分保障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证人、被害人合法权益。那么河东检察院保障未成年人推行监护人旁听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1956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还是父母。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如何理解监护制度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如何理解监护制度

    内容:如何理解监护制度监护在性质上是一种权利,而这种权利是以义务作为前提和中心的。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很明显是基于亲权的欠缺而由亲属权发生的,对于精神病患者的监护权,则产生于配偶权和亲属权。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那么如何理解监护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1103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6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未成年人多大年纪呢。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需要在法定监护人代理监护下行驶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未进行授权所行使的行为法律效应待定。可以像该公司提起诉讼。
  • 监护权的构建制度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监护权的构建制度

    内容:因而当务之急应积极反思并重新构建中国成年人监护制度。历史上中国的成年人监护制度一直处于缺失或极不发达阶段。”“成年人受禁治产之宣告时,须置监护人”,并规定以亲属会议对监护人、保佐人的监护行为进行协助、监督等等。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家庭结构的变化,修改原有民法规定,建立健全的成年人监护制度,以切实保障因年老而丧失或减弱判断能力的老年人之合法权益的必要性日益凸现出来。(二)对中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几点构想树立“保护成年人本人意愿,尊重本人决定的权利”思想。那么监护权的构建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1914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履行监护职责是否应尊重未成年人权利为基础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履行监护职责是否应尊重未成年人权利为基础

    内容:深圳市的有关规定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基本权利与监护人监护权之间冲突问题的思考。有人认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监护的内容理应包括精神方面的,通过看未成年人的日记和信件,能及时发现他们的思想动态,有利于监护人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国家可以倡导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尊重,但不宜以这种强制性的法规来限制监护人的监护权。所谓的监护权,不过是相对于第三人与被监护的未成年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被侵犯的法律资格。那么履行监护职责是否应尊重未成年人权利为基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144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8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完善监护制度须从三方面着手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完善监护制度须从三方面着手

    内容: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了有关监护人的法律制度。因此,在现行民法与婚姻法分离的情况下,监护制度应规定在民法中,亲权规定在婚姻法中。因为亲权与监护的内容不能完全包括亲属权的内容,亲权调整的是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利与义务,而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不能得到亲权保护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方面的保护制度。三是建立监护监督机制,使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有法律保障。即当监护人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时,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变更或撤销监护人。那么完善监护制度须从三方面着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199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6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让适龄未成年人上学是违法行为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让适龄未成年人上学是违法行为吗

    内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让适龄未成年人上学是不是违法行为依据我国教育法的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让适龄未成年人上学的,是属于违反教育法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特别是农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第十九条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那么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让适龄未成年人上学是违法行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112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异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是父母。父母是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若是父母没有出现不能监护的情形,就必须进行监护。法定监护人具体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论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论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内容:建议建立国家监护制度,建立监护监督、惩戒制度,完善监护的设立、变更、撤销、恢复制度等。监护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指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以保障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本文试图对我国未成年人监护的制度缺陷和现实问题进行剖析,并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对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改革提出若干建议。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第1、2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那么论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1950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4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您好,外祖母指定王小可的爷爷在其死后作为王小可的监护人,以遗嘱的方式表达过监护人更合适,应有一定参考作用。
  • 中国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中国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

    内容:为帮助大家更好理解我们上述对无父母照料未成年人的分类理由和本文着眼点的选择,在具体展开分析之前,我们首先介绍一下中国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1986年的《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用四款规定了中国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第四款规定:“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中国的监护制度可以分为五类:父母监护、特定亲属法定监护、亲友意定监护、特定组织监护、国家监护。那么中国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1969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0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健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思考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健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思考

    内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3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而且目前在我国只有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或者弃婴才能进入体现国家监护制度的儿童福利院,其他在家遭受虐待的未成年人还无法获得国家的监护。未成年人的保护也涉及到不同的责任主体,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那么健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思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1983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75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未成年人父母死亡,能担任监护人的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抚养未成年人能力的兄、姐;以及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也可以成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监护制度应怎样理解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监护制度应怎样理解

    内容:监护制度应怎样理解监护是民法典理论和实务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所谓监护,是指民法典上所规定的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一项制度。监护制度的法律规定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制度《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那么监护制度应怎样理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198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对保证人追偿权的几点思考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对保证人追偿权的几点思考

    内容:保证人的追偿权,又称保证人求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要求主债务人清偿的权利。另外,保证人放弃追偿权的,视为对债务人的赠与。而债权人则因保证人的行为使其已不能胜诉的权利失而复得,这与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宗旨是相背离的。那么对保证人追偿权的几点思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968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43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办银行卡原则上需要监护人,但是十六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若是有真实收入的,可以独自办理。父母是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若是父母没有出现不能监护的情形,就必须进行监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未成年人所生子女监护权怎么办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未成年人所生子女监护权怎么办

    内容:英国未成年人生育率居欧洲首位。强奸女孩的犯罪嫌疑人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未成年人所生子女的监护权归属及政府对此类人群的救济方式和途径等等。本文将一一探讨这些问题,试图在法律和制度上阐述未成年人怀孕及所生子女抚养的问题。对于婚内或婚外的怀孕,妇女都有权自行决定终止妊娠。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意见。从事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是违法行为,除此之外,为怀孕足月者引产,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那么未成年人所生子女监护权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1.12.1934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3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监护制度的相关内容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监护制度的相关内容

    内容:监护制度的相关内容从监护权产生的根源上来看,监护是一种权利。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可以担任监护人的不仅仅是亲属,还可能是亲属之外的自然人、组织甚至政府民政机关,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那么监护制度的相关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1503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确定有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父母不能监护,他们必须进行监护。监护人确认有争议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可以指定监护人,也可以直接要求法院指定监护人。
  • 关于健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几点思考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关于健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几点思考

    内容:法律没有规定有效的处罚手段。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而且目前在我国只有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或者弃婴才能进入体现国家监护制度的儿童福利院,其他在家遭受虐待的未成年人还无法获得国家的监护。尽管存在上述立法缺陷,但我们在呼吁加快完善立法的同时,我们还是呼吁有关职能部门克尽职守,切实担负起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职责。如虐待儿童案件,当地公安部门在接到报案后,应该立即立案并进行侦查,对儿童的伤势进行司法鉴定。那么关于健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几点思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1927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重建之思考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重建之思考

    内容: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民事立法迟缓滞后,监护制度长期未能确立,直到1986年《民法通则》颁行,才在新中国确立监护制度。我国古代很强的宗族思想和传统,深深地影响到我国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我国的监护制度主要采取了亲属监护为主,组织监护为辅的制度设计。”同时第六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的法律制度”。而目前对未成年人监护问题,如不良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青少年犯罪原因、“留守儿童”问题、“沉迷网络”问题、儿童意外伤害事故等等。那么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重建之思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1978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孔孟廷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74824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