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商需要去工地吗
导读:
工程总承包商是否需要去工地是由工程总承包商自己所决定的,如果工程总承包商想要了解工程的具体施工进展,可以到工地上进行查看,但需要做好安全措施。此外,违约责任条款还要明确具体的责任方式,比如违约金的计算、违约行为与施工企业权利的衔接等。工程承包出去后,并不是完全不需要操心的,还是比较建议承包商定期去工地检查工程进度等的。那么工程总承包商需要去工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工程总承包商是否需要去工地是由工程总承包商自己所决定的,如果工程总承包商想要了解工程的具体施工进展,可以到工地上进行查看,但需要做好安全措施。此外,违约责任条款还要明确具体的责任方式,比如违约金的计算、违约行为与施工企业权利的衔接等。工程承包出去后,并不是完全不需要操心的,还是比较建议承包商定期去工地检查工程进度等的。关于工程总承包商需要去工地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工程总承包商是否需要去工地是由工程总承包商自己所决定的,如果工程总承包商想要了解工程的具体施工进展,可以到工地上进行查看,但需要做好安全措施。
(一)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疏浚防波堤);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
(二)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
(三)制造业工程。如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
(一)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
(二)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三)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当事人在约定工期调整的时候,应当明确,对于施工方递交的工期调整报告,发包方应当在几日内回复,如不回复视为认可。
(四)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1质量条款不应采取主道观标准质量条款通常包括 “质量等级”、“验收标准”、“特殊标准”的约定。
2多种方式结合约定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条款应当通过结合“文字描述”、“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界面划分专”多种方式进行约定。
3违约责任应当约定具体违约责任的约定方式有:“概况性约定”、“具体约定”两种方式。建议对于主要义务分别做具体的约定,不要属使用概况性约定。此外,违约责任条款还要明确具体的责任方式,比如违约金的计算、违约行为与施工企业权利的衔接等。
工程承包出去后,并不是完全不需要操心的,还是比较建议承包商定期去工地检查工程进度等的。以上就是由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工程总承包商需要去工地吗的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的,欢迎咨询律师,给您提供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