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导读: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由施工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建筑工程合同的特点是履行周期较长,合同内容专业性强,纠纷解决的复杂程度较高。当事人依据合同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以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等,对纠纷进行协商,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建筑工程领域有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可以对双方争议进行专业的评判,给予双方专业意见,比如造价的鉴定等。那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由施工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建筑工程合同的特点是履行周期较长,合同内容专业性强,纠纷解决的复杂程度较高。当事人依据合同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以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等,对纠纷进行协商,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建筑工程领域有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可以对双方争议进行专业的评判,给予双方专业意见,比如造价的鉴定等。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域管辖的程序性规定。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由施工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四)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五)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六)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七)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八)铁路修建合同纠纷;
(九)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合同的特点是履行周期较长,合同内容专业性强,纠纷解决的复杂程度较高。当出现纠纷时,解决途径有以下几种:
(一)协商。当事人依据合同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以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等,对纠纷进行协商,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二)调解。建筑工程领域有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可以对双方争议进行专业的评判,给予双方专业意见,比如造价的鉴定等。
(三)仲裁或诉讼。前述方式对于纠纷的解决均无效果,那我们就选择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解决。仲裁是需要签有仲裁协议,约定了明确的仲裁机构,诉讼则是要选择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在仲裁和诉讼程序中,仲裁员和法官也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的,调解不成则会做出裁判,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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