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办理新规定
导读:
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申请;2、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商同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3、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进行审核;4、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那么建筑资质办理新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申请;2、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商同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3、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进行审核;4、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关于建筑资质办理新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申请人向省建设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申请;
2、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商同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包括不分等级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进行审核;
4、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20个工作日)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