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一方如何向在国外的一方提出离婚

导读:
国内一方如何向在国外的一方提出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离婚诉讼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所以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国内一方如何向在国外的一方提出离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内一方如何向在国外的一方提出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离婚诉讼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所以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国内一方如何向在国外的一方提出离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内一方如何向在国外的一方提出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离婚诉讼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所以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