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离婚的规定
导读:
(一)领事离婚的条件是:1、 经驻在国明示或默示同意。(二)领事离婚的效力 一般而言,经一国驻外使领馆在驻在国办理的领事离婚,在驻在国、派遣国都是有效的,第三国亦承认领事离婚的法律效力。对不实行领事离婚制度的国家,我国实行对等原则。那么领事离婚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领事离婚的条件是:1、 经驻在国明示或默示同意。(二)领事离婚的效力 一般而言,经一国驻外使领馆在驻在国办理的领事离婚,在驻在国、派遣国都是有效的,第三国亦承认领事离婚的法律效力。对不实行领事离婚制度的国家,我国实行对等原则。关于领事离婚的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领事离婚的条件是:
1、 经驻在国明示或默示同意。
2、 领事离婚必须遵守驻在国法律。
3、 婚姻当事人双方,至少一方是派遣国国民。
(二)领事离婚的效力
一般而言,经一国驻外使领馆在驻在国办理的领事离婚,在驻在国、派遣国都是有效的,第三国亦承认领事离婚的法律效力。
我国承认领事离婚,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中国公民之间的离婚案件。
对不实行领事离婚制度的国家,我国实行对等原则。凡不准许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领事离婚的,我国也不允许该国驻我国使领馆办理领事离婚。
(三)法律适用
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领事离婚时,在离婚的实质要件方面适用我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