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纠纷怎么处理
导读:
借贷纠纷属于借款合同纠纷,债权人需要搜集债务人借款的证据,如果借条,转账凭证等,同时搜集债务人可以执行的财产线索,协商不成,立即到法院起诉,同时申请法院查封对方可以执行的财产。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甲欠乙的钱,丙为甲的人,诉讼时效届满后,乙不能向甲要求偿还,也不能转而要求丙偿还。那么借款纠纷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借贷纠纷属于借款合同纠纷,债权人需要搜集债务人借款的证据,如果借条,转账凭证等,同时搜集债务人可以执行的财产线索,协商不成,立即到法院起诉,同时申请法院查封对方可以执行的财产。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甲欠乙的钱,丙为甲的人,诉讼时效届满后,乙不能向甲要求偿还,也不能转而要求丙偿还。关于借款纠纷怎么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借贷纠纷属于借款合同纠纷,债权人需要搜集债务人借款的证据,如果借条,转账凭证等,同时搜集债务人可以执行的财产线索,协商不成,立即到法院起诉,同时申请法院查封对方可以执行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
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
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
4、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例如,甲欠乙一笔钱,而乙也欠甲一笔钱,甲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而乙的债权未过时效,这时,甲可以用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抵销欠乙的债务。
5、诉讼时效期间同时适用于主债和从债。甲欠乙的钱,丙为甲的人,诉讼时效届满后,乙不能向甲要求偿还,也不能转而要求丙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