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妻子"不知去向 准女婿状告岳母返还彩礼
导读:
张某称自己的“妻子”不知去向,遂将岳母李某告上法庭,要求退还与其女儿订婚时的彩礼8000元。近日,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此案,张某的订婚彩礼得到返还。经查,原告张某经被告李某介绍,与其女儿于2008年1月26日订立婚约后举办了婚礼,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2009年2月被告女儿不辞而别,原告多方打听未能得知“妻子”去向,遂于2009年4月21日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婚约,退还订婚彩礼。那么订婚后"妻子"不知去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某称自己的“妻子”不知去向,遂将岳母李某告上法庭,要求退还与其女儿订婚时的彩礼8000元。近日,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此案,张某的订婚彩礼得到返还。经查,原告张某经被告李某介绍,与其女儿于2008年1月26日订立婚约后举办了婚礼,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2009年2月被告女儿不辞而别,原告多方打听未能得知“妻子”去向,遂于2009年4月21日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婚约,退还订婚彩礼。关于订婚后"妻子"不知去向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某称自己的“妻子”不知去向,遂将岳母李某告上法庭,要求退还与其女儿订婚时的彩礼8000元。近日,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此案,张某的订婚彩礼得到返还。
经查,原告张某经被告李某介绍,与其女儿于2008年1月26日订立婚约后举办了婚礼,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定婚时,原告给付被告8000元彩礼。2009年2月被告女儿不辞而别,原告多方打听未能得知“妻子”去向,遂于2009年4月21日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婚约,退还订婚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