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籍迁出手续规定

导读:
农业人口提供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5、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的:本市生源提供《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的证明;未分配工作的,出具学校证明。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那么北京户籍迁出手续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农业人口提供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5、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的:本市生源提供《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的证明;未分配工作的,出具学校证明。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关于北京户籍迁出手续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非直系亲属迁入的,提供户主同意迁入及在此居住证明;农业人口迁入的,提供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4、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提供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的提供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提供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5、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的:本市生源提供《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与就业报到证一致)的证明;未分配工作的,出具学校证明。非本市生源提供中组部、人事部、市人事局出具的报户口介绍信,市局或分县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与就业报到证一致)的证明。
1、受理。
2、审核。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受理,派出所审批后报分局审批。
3、审定:同审核。
4、告知。
工作标准:批准后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1)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2)存档材料齐全规范。
办理地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派出所的户籍窗口及分县局户政大厅;北京市公安局派出所户籍窗口及分县局户政大厅。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立即办理。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