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婚结婚登记的流程
导读:
使用阿拉伯数字,按照身份证件上的出生日期填写为“××××年××月××日”。填写“符合结婚条件,准予登记”。填写式样为“ab结字xxyyzzzzz”。填写颁发给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印制的号码。填写承办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处的名称。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的规定,没有户口本仅凭身份证是无法进行婚姻登记的。那么上海二婚结婚登记的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使用阿拉伯数字,按照身份证件上的出生日期填写为“××××年××月××日”。填写“符合结婚条件,准予登记”。填写式样为“ab结字xxyyzzzzz”。填写颁发给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印制的号码。填写承办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处的名称。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的规定,没有户口本仅凭身份证是无法进行婚姻登记的。关于上海二婚结婚登记的流程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
1、申请人姓名。当事人是中国公民的,使用中文填写;当事人是外国人的,按照当事人护照上的姓名填写。
2、出生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按照身份证件上的出生日期填写为“××××年××月××日”。
3、身份证件号。当事人是内地居民的,填写居民身份证号;当事人是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填写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号,并在号码后加注“(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当事人是出国人员、华侨的,填写护照或旅行证件号;当事人是外国人的,填写当事人的护照或旅行证件号。证件号码前面有字符的,应当一并填写。
4、国籍。当事人是内地居民、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国人员和华侨的,填写“中国”;当事人是外国人的,按照护照上的国籍填写;无国籍人,填写“无国籍”。
5、提供证件情况。应当将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逐一填写,不得省略。
6、审查意见。填写“符合结婚条件,准予登记”。
7、结婚登记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为:“××××年××月××日”。填写的日期应当与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一致。
8、结婚证字号。填写式样为“ab结字xxyyzzzzz”(ab为婚姻登记机关所在省级和县级或者市级和区级的行政区域简称,xx为办理婚姻登记的县(区)、乡(镇)登记处的序号,yy为年号后两位数,zzzzz为当年办理结婚登记的序号)。
9、结婚证印制号。填写颁发给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印制的号码。
10、承办机关名称。填写承办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处的名称。
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的规定,没有户口本仅凭身份证是无法进行婚姻登记的。但是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然后带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户口证明)到双方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
但是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