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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偷物业有责么

吴梦云律师2021.12.27813人阅读
导读: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不存在财产保管关系,对业主的车辆没有保管义务。那么车被偷物业有责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不存在财产保管关系,对业主的车辆没有保管义务。关于车被偷物业有责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要看车主之间存在的是保管合同关系还是场地使用关系以及物业公司在车辆丢失中是否存在过错。

第一,如果对小区业主车辆的管理是一种特约管理,即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的保安费包括车辆保管服务,那么发生车辆丢失的,业主可以要求特业管理公司依保管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如果没有约定,但有证据证明物业管理公司疏于管理,未尽至安全防范义务或未配备应有的安全防范设备,对车辆的丢失有过错过失的,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当然,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没有过错的,物业管理公司可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物业管理公司不是侵权行为人,业主的车辆被窃,是由于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犯罪分子是直接的侵害行为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不存在财产保管关系,对业主的车辆没有保管义务。

第三,如果物业管理公司设有专门的停车场,并对停放的车辆收取场地使用费,则应根据其收费的数额和车辆的价值比率,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无法查清该车是否丢失,是否在本小区内丢失时,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第73条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即在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无法达到确定充分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已经证明该事实发生具有高度盖然性,人民法院即可以对该事实予以确认的规定,并同时结合物业管理公司的过错程度、收费标准等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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