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是什么意思
导读:
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所谓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那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所谓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关于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是什么意思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法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释义:本条是对附期限合同效力的规定。
1、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条件与期限尽管都是行为的附款,但两者还是有明显的区别,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
2、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
法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
释义:本条是对附期限合同效力的规定。根据本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期限,即附期限的合同。所谓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确定到来的某个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