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有哪些?
导读:
如果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施工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施工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勘察单位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照约定提交勘察成果;设计单位的主要义务是根据相关设计前置性文件及相关规程等提出勘察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照约定提交设计成果。如果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所谓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是指土建工程,设备安装、水、电、气、排风管道以及其他辅助设施等,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完成。
3、施工人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和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因施工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工程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按照承担违约责任。
1、赔偿损失。
2、支付违约金。
3、采取补救措施。
4、继续履行。
1、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
2、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
3、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
4、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
5、缺陷责任期内未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复;
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7、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因此施工承包人他最终的工程要么完毕了之后,经过检验是不符合约定的,那这个肯定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或者是他在这个工程中没有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允许,就把合同的全部或者是合同的部分权利或者义务转交给他人,并且给双方的工程合同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失,这些也是必须要承担违约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