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导读:
性质,指标的物具有的、对价值产生影响的事实上、法律上的特征及关系。法律行为作出时,对“标的物性质未来变化”的错误认识,不构成重大误解。也就是说重大误解须为对法律行为所形成之法律关系要素的错误。分两种情形作不同处理:①隐藏的计算错误;②公开的计算错误。那么合同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性质,指标的物具有的、对价值产生影响的事实上、法律上的特征及关系。法律行为作出时,对“标的物性质未来变化”的错误认识,不构成重大误解。也就是说重大误解须为对法律行为所形成之法律关系要素的错误。分两种情形作不同处理:①隐藏的计算错误;②公开的计算错误。关于合同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对人的特征的错误(如将不懂法的人聘为法律顾问)。须注意:“人”不仅包括“合同当事人”,还包括与合同有关的“第三人”。
(3)对标的物的性质(如品种、质量、规格)和标的物数量的错误(将小产权房当作大产权房购买)
(4)误传、误写、误说。
2、因为误解,致使表意人表示出来的意思与其内心真意不一致。
3、表意人因误解遭受较大损失。
1、对于标的物的错误须为“性质错误”而不能是“价值错误”。
(1)性质,指标的物具有的、对价值产生影响的事实上、法律上的特征及关系。
(2)价值并非性质,而是性质(以及供求关系等因素)产生的结果。对于标的物价值(或市场价格)的错误,认识不构成重大误解。
2、法律行为作出时,对“标的物当下性质”的错误认识,可构成重大误解。法律行为作出时,对“标的物性质未来变化”的错误认识,不构成重大误解。
重大误解,须为对法律行为内容的错误。也就是说重大误解须为对法律行为所形成之法律关系要素的错误(即对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与客体发生错误)。动机不属于法律行为的内容,如果意思表示的内容并无错误,仅仅是作出意思表示的内心起因(动机)发生错误,属于狭义的劫机错误,不构成重大误解。
1、表意人利用使者为意思表示的,若使者因过失传达错误,可构成重大误解;反之,若使者故意传达错误,该意思表示不能生效,就没有重大误解之问题。
2、保证人对偾务人信用状况的错误认识,系保证人应当承担的典型风险,虽属对”当事人特征的重大错误“,作为例外,不构成重大误解。
3、计算错误一般不构成重大误解。分两种情形作不同处理:①隐藏的计算错误;②公开的计算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