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后拖延造成损失怎么算?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那么强拆后拖延造成损失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拆迁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没有履行法律程序的拆除行为是违法的:调查、取证、复议、听证、下达处罚决定等等,一个程序都不能少,且有法定时间。
2、向违章建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3、尽管建筑是违章的,但对违法的处罚行为,有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