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拆迁征地合同纠纷怎么写

导读:
拆迁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房的结构、面积、朝向等,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要求依照协议补偿或安置的,应判令拆迁人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履行给付补偿或安置的房屋,拆迁人拒绝执行的,可采取划拨拆迁人款项,在房地产交易市场按协议约定的内容购置商品房交付给被拆迁人的方法,予以强制执行。对于拆迁人将同一房屋安置给数个被拆迁人,应作为房屋确权纠纷案件审理,未取得争议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被拆迁人,可另行起诉拆迁人,拆迁人应负另行安置或补偿责任。那么如拆迁征地合同纠纷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原告:xx(精神残疾),男,汉族年月日出生。退休。住址:
法定代理人:xx(系原告之母),女,汉族,,退休。住址:。电话:15010******
被告:
被告:
案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北京市危旧房改造就地安置合同(编号:xxxxxxx)无效。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的父亲xx在xx就被医院诊断为患有综合性精神分裂症,后于1xxx年住进北京市安康医院治疗,直到xx年xx月xx日去世,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该房于xx年xx月进行危房改造。
原告家族有精神病的遗传原因,原告又于xx年的一天夜里因精神病的发作被送进了医院。因原告有精神病的原因,家里的房本,土地使用证和其他一切关关于房产的证明文件都在被告洪(原告与xx与xx年x月xx日法院判决离婚)的手里。在2005年的10月2日(原告前妻)私自伪造了授权委托书和变更申请书,擅自把位于xxxx房屋由xx(原告父亲)的名字改为xx(原告之子)的名下,xxx(原告前妻)和被告xx(原告之子)把属于原告的那份合法权益完全给原告剥夺了。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合同纠纷,当出现这些纠纷时,有不少人会选择起诉,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拆迁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房的结构、面积、朝向等,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要求依照协议补偿或安置的,应判令拆迁人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履行给付补偿或安置的房屋,拆迁人拒绝执行的,可采取划拨拆迁人款项,在房地产交易市场按协议约定的内容购置商品房交付给被拆迁人的方法,予以强制执行。对于拆迁人将同一房屋安置给数个被拆迁人,应作为房屋确权纠纷案件审理,未取得争议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被拆迁人,可另行起诉拆迁人,拆迁人应负另行安置或补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