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搬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导读:
关于搬迁补偿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第三百九十条保管人的催告义务权调换的,产权调换第二百六十八条定作人的解除权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那么关于搬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关于搬迁补偿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搬迁资产的补偿费用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是搬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搬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搬迁奖励费等。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第三百四十一条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与分享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第二条合同定义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第三百九十条保管人的催告义务权调换的,产权调换第二百六十八条定作人的解除权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