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的二手房纠纷

孔孟廷律师2021.12.2970人阅读
导读:

近期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多发,53.5%的当事人以出卖房屋系共有财产为名主张无效。罗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二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揭某称与罗某曾约定上述房屋是揭某个人所有的财产,邓某称其买房时揭某曾出示夫妻财产协议,邓某已付完房款,房屋也已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的二手房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近期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多发,53.5%的当事人以出卖房屋系共有财产为名主张无效。罗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二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揭某称与罗某曾约定上述房屋是揭某个人所有的财产,邓某称其买房时揭某曾出示夫妻财产协议,邓某已付完房款,房屋也已办理过户手续。关于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的二手房纠纷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近期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多发,53.5%的当事人以出卖房屋系共有财产为名主张无效。其中共有人一方主张另一方与购房者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的案件中,主张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的占到66.7%。

夫妻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件,常常存在四大难点:

一是当事人举证难。对于夫妻双方是否知情,举证责任如何分配,证明标准如何确定,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二是法院调解难。房产涉及的利益往往较大,而当事人双方诉求差距明显,法院调解工作难做。

三是执法尺度难以统一。“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明确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的应用,然而,“善意取得”制度的前提是房屋已经过户且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善意属于主观认定,没有统一的标准。

四是判决执行难。调研中发现,部分案件法院认定买卖合同有效,但难以执行,甚至引发多起纠纷。

典型案例:罗某与揭某系夫妻,揭某在罗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两人所有一处住房卖给邓某。罗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二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揭某称与罗某曾约定上述房屋是揭某个人所有的财产,邓某称其买房时揭某曾出示夫妻财产协议,邓某已付完房款,房屋也已办理过户手续。

据调查,揭某曾与罗某签订协议书,约定该处房屋归揭某所有。后双方又签订一份协议书约定废除前份协议。法院审理认为,邓某在见到揭某与罗某签名的协议书后,有理由相信诉争房屋归揭某个人所有,邓某以合理价格购买上述房屋,并已办理了过户手续,其作为善意第三人依法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故判决驳回罗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释法: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邓某在购买房屋时见过揭某出示的第一份协议书,并依合同支付了相应价款,且诉争房屋产权已经过户至其名下,应依法取得诉争房屋所有权,罗某可另行向揭某主张相关权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律师回复中...
  • 二手房合同纠纷的处理建议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二手房合同纠纷的处理建议

    内容:导致二手房买卖纠纷多发的几类原因近几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升温,二手房买卖也日渐火爆。二手房买卖主要发生在个人之间,可变因素较多,极易引发纠纷。日前,北京海淀法院东升法庭经调研发现,二手房买卖纠纷多发主要有4个方面的原因。出卖方受利益驱使中途违约二手房买卖的手续较多,从签订买卖合同到最终完成过户需要一段时间。二手房买卖中,因出卖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房屋权属存在瑕疵而导致交易受阻、引发纠纷的情况并不罕见。阴阳合同导致履行争议在二手房买卖中,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中介公司的操作下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偷逃税款已成为业界不争的事实。那么二手房合同纠纷的处理建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0571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16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处理二手房交易纠纷的方法有: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纠纷;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中拍协网上登的一则二手房拍卖纠纷案例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中拍协网上登的一则二手房拍卖纠纷案例

    内容:中拍协网上登的一则二手房拍卖纠纷案例 案例内容: 市民王小姐告诉记者,她在一拍卖公司拍到罗湖区某花园一处住宅,正欢喜地准备入住时,却发现这是一处“问题住宅”,原住户已居住10年并拒绝搬迁,她根本就搬不进去。王小姐担心无法“自行清场”,决定拖延交纳剩余房款,希望拍卖公司给予说明或提供帮助。如果王小姐希望获得此拍卖的房产,也可以向拍卖公司缴齐房款,获得该房产的房产证后,再向法院起诉刘先生,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要回自己的房产。那么中拍协网上登的一则二手房拍卖纠纷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316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房子,一方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其一半的产权就作为遗产,由合法的继承人进行继承。合法的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及父母。如果另一方要出售该房屋,须共同继承人都出明声明,声明放弃继承,然后进行公证,就可以卖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二手房纠纷处理是怎样的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二手房纠纷处理是怎样的

    内容: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仲裁裁决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如要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购房者和开发商必须订有仲裁协议,自愿将纠纷递交仲裁解决。那么二手房纠纷处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957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7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发生二手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夫妻一方签订卖房合同效力的认定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夫妻一方签订卖房合同效力的认定

    内容:夫妻一方签订卖房合同效力的认定,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去年4月1日,吴某与潘某签订卖房合同,将该房屋以21.8万元的价格卖给潘某,双方约定:潘某一次性支付吴某13.1万元,银行剩余贷款由潘某负担。原告曾多次从中协调促使合同履行未果,后原告李某起诉被告吴某、潘某,要求确认只有夫妻一方签字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本案中,诉争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告吴某在将该房屋出卖给被告潘某时,原告虽未签字,但对被告吴某出卖房产的行为并未明确表示反对,且多次从中协调促使合同履行,表明其对房屋买卖是同意的。那么夫妻一方签订卖房合同效力的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2982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0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避免二手房交易纠纷的方式是:注意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注意已出租房屋的转售是否经过承租人同意;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产权是否明确;注意合同约定尤其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是否明确;注意房屋质量是否真实;注意物管费用是否有拖欠;注意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等。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的如何处理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的如何处理

    内容: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怎么处理一般来说,为了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应以购房人是否系善意、有偿作为判断未经夫妻双方同意一方擅自卖房合同效力的条件,只要购房人要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同意,该合同有效。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是与卖房的第三人恶意串通,或是第三人存在重大过失或是是以不合理的低价购买,另一方则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那么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的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144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该怎么认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该怎么认定

    内容: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该怎么认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者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虽然借款时不同意或者不知情但是事后认可了该债务那么该债务也就转换成了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该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3019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二手房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二手房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当发生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那么二手房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05397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可以。 婚后买房子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婚姻财产,是夫妻共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怎么认定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怎么认定

    内容: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怎么认定具体规定如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者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应该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离婚时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那么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143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夫妻离婚后一方可以擅自更改子女的姓氏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夫妻离婚后一方可以擅自更改子女的姓氏吗

    内容: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那种认为子女只能随父姓不能随母姓的传统的封建思想观念是错误的。二离婚后一方擅自更改子女姓名与司法解释的精神相悖。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当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不违背社会的公共道德也可决定其子女采用其他姓氏法律并不禁止。也就是说只有孩子的亲生父母均同意方可变更其姓氏。那么夫妻离婚后一方可以擅自更改子女的姓氏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130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6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二手房纠纷的证据需要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二手房纠纷的证据需要哪些

    内容:二手房纠纷是目前大量出现的一类纠纷,在法院立案的案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是解决买卖双方就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为了让法院查清事实,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所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举证,最基础的证据包括:房屋买卖合同书、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定金或首付款收据、银行付款凭证、资金监管收款凭证、贷款批准确认证明、有居间方的还包括居间人收费凭据等。这些基础法律事实的证据提供之后,还要根据自己的主张,比如主张实际损失超过约定违约金数额的,要提供实际损失的证据,包括申请法院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等。那么二手房纠纷的证据需要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295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的二手房纠纷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的二手房纠纷

    内容:近期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多发,53.5%的当事人以出卖房屋系共有财产为名主张无效。罗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二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揭某称与罗某曾约定上述房屋是揭某个人所有的财产,邓某称其买房时揭某曾出示夫妻财产协议,邓某已付完房款,房屋也已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的二手房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297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2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发生二手房买卖纠纷可以解除合同。发生纠纷争议时,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买卖合同;买卖双方也可以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法定事由,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买卖合同;一方违约后,守约方可以请法院判决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的行为是否有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的行为是否有效

    内容:私自盖丈夫印章法院经过审理查明有关部门在去年5月曾对该房内的居住人员进行核对房屋承租人为吕某家庭人员为吕某的亲生女儿和妻子何某及吕某三人,私自盖丈夫印章法院经过审理查明有关部门在去年5月曾对该房内的居住人员进行核对房屋承租人为吕某家庭人员为吕某的亲生女儿和妻子何某及吕某三人,何某认为当时买公房时是经过吕某同意的但吕某不同意出钱吕某的亲生女儿也说不买所以自己就拿了两人的印章去到房地局把房屋买了下来,法院认为何某将家庭成员的利益都归于自己房地局没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何某能代表家庭共有成员是为家庭共同利益因此不构成表见代理房地局与吕某妻子所签合同无效。

    王熙律师
    2022.01.135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6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他人的行为无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他人的行为无效

    内容: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他人的行为无效 作者:韩静 问:夫妻一方将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他人,显然侵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半数的份额。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应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那么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他人的行为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3186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卖房的效力如何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卖房的效力如何

    内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卖房的效力如何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以自己名义转让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当事人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房屋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1对于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并不改变其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首先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并不改变其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属于共同共有对于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需要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卖房的效力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31429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3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孔孟廷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真人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213位律师在线
  • 已服务23.5万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