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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连带赔偿责任

赵金保律师2021.12.301028人阅读
导读:

(四)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确定不能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可主张项目及计算依据。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六)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七)用人单位经营困难,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那么什么叫做连带赔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四)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确定不能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可主张项目及计算依据。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六)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七)用人单位经营困难,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关于什么叫做连带赔偿责任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 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

(一)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与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应发劳动者工资X 25%

2、此种情形下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应发劳动者工资 应发劳动者工资X 25%

3、计算依据: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及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X 25%

2、当事人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X 25%

计算依据: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三)经协商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与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在本单位工作年限X 月工资(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未满一年按一年标准计算)

计算依据: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四)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确定不能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可主张项目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X 月工资

2、可主张项目:

⑴ 一般情形:经济补偿金 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 6个月)

⑵患重病:经济补偿金 医疗补助费 增加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 6个月X 50%)

⑶患绝症:经济补偿金 医疗补助费 增加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 6个月X 100%)

3、计算依据: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五)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本单位的工作年限X 月工资(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计算依据: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六)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年限X 月工资。

2、计算依据: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七)用人单位经营困难,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本单位工作年限X 月工资

2、计算依据: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八)额外经济补偿金计算及依据

1、计算:经济补偿金X 50%

2、依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九)工资的认定标准: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因为员工在单位会出现很多不同的现象而与单位发生矛盾,而作为过错的单位来说支付补偿金可能也是必要的,但是根据员工在单位的情况也是需要区分补偿金最后数额的计算方式的,如果是单位绝对的过错肯定计算的方式会非常有利于员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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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赔偿的17种情况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赔偿的17种情况是什么

    内容:委托他人维修、保管车辆期间或在停车场停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维修人、保管人、停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赔偿的17种情况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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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承担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承担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内容:连带责任是多个当事人中的任何人依据法律或合同,有义务对权利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一种责任形式。但连带责任承担后,连带人有权利向其他当事人求偿,并不免除其他人应尽的责任。

    张旭律师
    2023.08.22674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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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保证约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其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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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什么保证约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其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内容: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加重了保证人的负担,对债权人却更加有利。依据《民法典担保编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未偿还债务时即承担保证责任、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等类似内容,不具有债务人应当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法院应当将其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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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是如何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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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什么是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是如何赔偿的!

    内容:连带责任存在在很多纠纷中,连带责任的存在形式是有差别的;连带责任一旦出现是对其进行相应的责任划分,从而处罚的方式和方法也就有标准,赔偿也是连带赔偿处理进行的。(二)连带责任约定原则即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自愿约定而确定连带责任的承担。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多见于担保合同中。另一种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一方当事人虽负有连带责任,但由于损害后果的造成非其一人过错所致,而是因债权人、债务人等均有过错所致,所以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该方当事人也因此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那么什么是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是如何赔偿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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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损害纠纷侵权人赔偿范围是什么,财产损害赔偿的侵权责任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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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财产损害纠纷侵权人赔偿范围是什么,财产损害赔偿的侵权责任

    内容:一、财产损害纠纷侵权人赔偿范围的确定1. 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因侵权行为直接导致的财产损失,如车辆损坏、房屋修缮费用等,结语财产损害纠纷侵权人的赔偿范围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的,这意味着,在财产损害纠纷中,如果侵权人存在过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在财产损害纠纷中,如何确定侵权人的过错,在财产损害纠纷中,确定侵权人的过错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侵权人的行为能力:侵权人需要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才能认定其有过错。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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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连带赔偿责任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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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什么是连带赔偿责任

    内容:什么是连带赔偿责任 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如交通事故中驾驶员和车主,在驾驶员没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对受害人所承担的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就是指权利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义务人提出赔偿其全部损失的要求,而此义务人可根据事先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其他义务人追偿超出自己应承担的部分。那么什么是连带赔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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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16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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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可以主张哪些赔偿(合同纠纷承担什么责任)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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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合同纠纷可以主张哪些赔偿(合同纠纷承担什么责任)

    内容:8、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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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务有限连带责任是什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夫妻共同债务有限连带责任是什么?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有限连带责任是夫妻对外是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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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叫做连带赔偿责任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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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什么叫做连带赔偿责任

    内容:(四)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确定不能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可主张项目及计算依据。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六)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七)用人单位经营困难,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那么什么叫做连带赔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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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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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成年被打了应该受到哪些赔偿,殴打未成年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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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未成年被打了应该受到哪些赔偿,殴打未成年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内容:2、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 殴打行为导致未成年儿童的人身受到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未成年人被伤害的,视情况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4、交通费:如果未成年人被打后需要转院治疗或者回家休养,可以要求赔偿交通费,3、护理费:如果未成年人被打后需要护理,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2、营养费:如果未成年人被打后需要加强营养,可以要求赔偿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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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儿非亲生该不该抚养,什么是过错赔偿责任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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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女儿非亲生该不该抚养,什么是过错赔偿责任

    内容:案情简介:女儿非亲生起诉变更抚养权2010年蒋某与沈某登记结婚。2011年3月女儿蒋小某出生。蒋某遂向法院提出诉讼,以女儿蒋小某非自己所生为由,要求变更蒋小某的抚养权。后判决蒋小某由被告沈某独自抚养,原告蒋某不需支付抚养费。什么是过错赔偿责任扶养义务是基于血亲或拟制血亲关系产生的。此外,本案中,蒋某也是受害者。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蒋某有权追究沈某的过错损害赔偿责任。那么女儿非亲生该不该抚养,什么是过错赔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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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下司机都赔偿什么费用?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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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下司机都赔偿什么费用?

    内容:本文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详细说明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下司机需要赔偿的费用种类和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6)营养费用在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下,如果对方因伤情需要补充营养,司机可以自愿赔偿对方的营养费用,3)护理费用在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下,如果对方因伤情需要专人护理,司机需要赔偿对方的护理费用,4)交通费用在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下,司机需要赔偿对方的交通费用,包括救护车费用和伤者及陪护人员的交通费用,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下司机都赔偿什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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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应满足什么条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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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应满足什么条件

    内容:(二)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要求必须有离婚这一结果要件。配偶一方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并导致离婚的,都会对对方的非财产利益造成损害。(四)违法行为人存有过错离婚损害赔偿中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要求配偶一方在实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行为时主观上具有过错。因此,民法和婚姻法上的过错不是单纯指行为人主观状态上的过错,而同时意味着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和道德,并造成对他人的损害,过错体现了法律和道德对行为人行为的否定评价。那么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应满足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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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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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雇佣关系中连带责任赔偿依据是什么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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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交通事故雇佣关系中连带责任赔偿依据是什么

    内容:雇佣关系中,如果雇员受伤,雇主一般都会为其医治,但谈及赔偿问题的话,很多雇主可能会犹豫,尤其是一些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雇主,当雇员发生交通事故中,赔偿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交通事故雇佣关系中连带责任赔偿依据是什么呢?下面由大律网律师事务所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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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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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主连带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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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车主连带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造成人身伤亡的,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交通费、食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造成财产损失的,要购房合同纠纷赔偿车辆维修费等财产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费用要根据实际损失确定。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第二百二十条 租赁物的维修请求侵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那么车主连带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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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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