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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监督业主委员会

张嘉娱律师2021.12.30439人阅读
导读:

”业委会权力集中《北京市贯彻〈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或相关利益的经营活动。业委会具有代替业主行使监督物管公司权,尤其是目前已明确小区公共部分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业委会手中掌握了一定的收入支配权。因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的规定,认为有必要变更业委会委员的,只要有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委会就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由临时会议作出决定。那么谁来监督业主委员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业委会权力集中《北京市贯彻〈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或相关利益的经营活动。业委会具有代替业主行使监督物管公司权,尤其是目前已明确小区公共部分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业委会手中掌握了一定的收入支配权。因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的规定,认为有必要变更业委会委员的,只要有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委会就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由临时会议作出决定。关于谁来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业委会与业主出现纠纷

随着《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以及小区业主维权意识的加强,业委会越来越多地被推到了小区维权的第一线,小区业委会成为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对话的全权代表。业主们推选业委会成员时,本是相信他们会为业主们全心全意地着想,但是随着业委会权力的不断扩大,却出现了个别业委会成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情况。当初选举业委会的初衷在此时已经变得完全相悖。

望京小区的赵女士告诉记者:“业委会没成立之前,业主们都盼望赶快成立,好为我们大家与物业交涉,维护我们大家的权利。成立后,虽说也干了一些事,但好多事情在处理上都欠妥当,也没和我们业主商量。就拿与物业开会讨论顶楼开发问题的事说吧,大部分业主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情。”

“之前,上海、深圳都出现过因小区管理问题上的纠纷,业主状告业委会的事情。北京虽说也有业主与业委会之间矛盾纠纷,但还没有到闹上法庭的地步。”北京市物业商会会长于庆新表示,“我也接触过类似的事情,如业委会管理欠妥当、个别业委会成员直接问物业要钱等。可这毕竟是少数,但也提醒我们应该注意到业委会的监管这个问题。”

业委会权力集中

《北京市贯彻〈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或相关利益的经营活动。但在现实生活中,业主委员会或委员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事情却屡有发生,进而引起广大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不满或者形成尖锐的对立。

北京市第六届律师协会物业管理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余国飞律师表示,业主委员会或其委员损害广大业主利益的行为,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例如,收受或索取物业管理公司给予的好处,听任物业管理公司的所作所为;以不交物业服务费为交易条件,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法违约行为听之任之;利用职务之便,与物业管理公司沆瀣一气,牟取不法利益。无论何种表现形式,都不外乎背离了其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而以损害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为代价。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京城各小区业主大会的陆续成立,小区业委会的权力扩大。业委会具有代替业主行使监督物管公司权,尤其是目前已明确小区公共部分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业委会手中掌握了一定的收入支配权。

于庆新认为,在利益的驱使下,有可能出现,甚至已经出现了某些单位或物管公司收买或拉拢业委会成员,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缺乏监督机制

开发商存在问题,有业委会监督,可业委会出现问题,谁来监督?

于庆新表示,目前我国在物业监管这方面还是个空白,在《物业管理条例》中也缺乏明文规定,这需要一个自身体制发展完善的过程。现阶段,我们也可以对国外的一些做法加以借鉴,比如通过执法部门对业委会成员进行监管等。

对个别业委会侵权行为,业主们该怎么办?

业主充分利用业主大会这个平台,行使自己的法定权力,“千万不要觉得大家一盘散沙,自己人微言轻,无所作为”。余律师表示,要特别重视推动召开业主大会的临时会议,以达到通过临时会议变更业委会委员的目的。因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的规定,认为有必要变更业委会委员的,只要有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委会就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由临时会议作出决定。

此外,于庆新还表示,“现阶段,业委会在管理小区方面还存在‘误行权’问题。也就是说业委会成员本身缺乏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模糊,导致不知法而违法。目前,政府、商会以及民间三方正在积极组织对业委会进行培训,增强法律意识,从而避免不知法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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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需要一半以上业主同意的,业主委员会是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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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全文)

    内容: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可以选举产生主任一名和副主任若干名。第九条 业主大会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第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一律采用实名投票的方法。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人数不超过两人。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受全体业主的直接监督。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将终止,并由业主委员会提出并确认。那么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全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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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更换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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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怎样更换业主委员会

    内容:.通过书面的形式来通知业委会的成员,提议撤换业委会。在小区20%以上的住户签署同意书后递交到业委会,然后通知所有的住户和业委管理人员进行选举。业主召开大会后需要半数的住户表决才可以更换业委会。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那么怎样更换业主委员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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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是:小区内业主的入住率达到50%以上;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时间满2年、业主的入住率达到30%以上;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时间满3年。要准备的材料有: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情况;决定的重大事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业主委员会是干什么的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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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委员会是干什么的

    内容:业主委员会起到以下作用:(一)选聘、续聘物业管理公司。(二)监督、审核各项经费的支出。(三)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沟通的桥梁。那么业主委员会是干什么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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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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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

    内容: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业主委员会有以下这些权利()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那么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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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教你: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内容: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本文介绍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程序、职责等内容,全面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一、入住率超过50%二、首户入住已满二年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page](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那么教你: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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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责有:(1)召集业主大会;(2)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 如何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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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如何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服务工作

    内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那么如何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服务工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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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职责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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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业主委员会职责是怎样

    内容: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业主们表达诉求和相关意愿,为业主的利益服务,代表着业主的主要利益。具体来说有以下方面的职责:《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职责:概括来讲,该方面业委会主要职责为召集业主大会,选定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并与之签订服务合同,监督其工作。那么业主委员会职责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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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管。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 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内容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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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内容

    内容:业主大会章程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组织本辖区内业主大会的成立及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并处理好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相互关系。第六条 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的指导工作应接受所属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那么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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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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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谁来监督业主委员会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谁来监督业主委员会

    内容:”业委会权力集中《北京市贯彻〈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或相关利益的经营活动。业委会具有代替业主行使监督物管公司权,尤其是目前已明确小区公共部分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业委会手中掌握了一定的收入支配权。因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的规定,认为有必要变更业委会委员的,只要有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委会就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由临时会议作出决定。那么谁来监督业主委员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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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成立进行备案的材料包括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与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说明。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 (二)管理规约;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 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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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内容: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沟通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桥梁,履行下列职责:推荐阅读: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物业管理条例如何避免物业纠纷 1 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2 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 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 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5 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那么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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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该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知,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超收的物业费以及承担维修等义务的主体是业主,而不是业主委员会。因此业主委员会不具有提起诉讼的民事权利,即不是适格的原告主体。
  • “谁”来监督业主委员会滥用大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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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来监督业主委员会滥用大修费

    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公共维修资金管理依“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幢设账,核算到户”的原则进行管理。而目前,境内外公共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已经出现的问题是: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存在“使用人和审批人”不分,而出现了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侵占公共维修资金,或者由于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不专业而导致公共维修资金的无效使用。香港、新加坡并没有明确业主在收房时交纳公共维修资金,但“楼宇翻新”计划在小区里是不断进行的一项活动。根据相关规定,业主立案法坛根据物业的情况发起“楼宇翻新”计划,拥有50%以上业权的业主同意,这项楼宇翻新计划就得强制进行。那么“谁”来监督业主委员会滥用大修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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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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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内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第五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第六条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负责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第十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那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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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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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内容: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第七条 按本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后,筹备小组自动解散。第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一律采用实名投票的方法。业主对于委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另选其他业主,也可以弃权。第十四条 投票结束后,由监票、计票人员或者业主委员会的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人数不超过三人。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受全体业主的直接监督。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将终止。那么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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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业主委员会职责是怎样的

    内容: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业主大会日常运作的组织、实施主体,主要负责拟定相关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并具体实施业主大会形成的决议。经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在细化议事事项操作办法时,要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该办法,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其他成员均有同等的表决权。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听取居(村)民委员会的建议;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后,应告知(村)民委员会。未经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及其任何成员不得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擅自决定物业管理事务。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的监督。那么业主委员会职责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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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哪些

    内容:《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其主要职责有: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那么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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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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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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