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可推定的情况有哪些

导读:
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当事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可推定的情况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责任推定有下列几种情况:
一、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当事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承诺可以撤回。撤回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三、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均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若各方处同等程度,则负同等责任;各方处不同等程度,则推定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一方负次要第一条 立法目的责任。
四、 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标明位置而移动事故现场的车辆或者物品,致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均有上述行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如果双方均为驾驶机动车的,各负同等责任;一方驾驶机动车,另一方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驾驶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的一方负次要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