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公了私了有什么区别?

导读:
“公了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私了”事故,不存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问题。“公了”事故时,警察必须履行职责,对证据确凿的当事人违法行为必须按照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那么交通事故公了私了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现场处理方式不同;
“私了第三百八十条 保管人的留置权”事故时,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或对责任确定看法不一致,可保留现场报警,等警察介入。“公了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事故时,只要警察认为事故事实清楚并已确定了责任,就必须撤除现场,即使当事人不同意撤除,警察也可以强制撤除。
2、赔偿处理方式不同;
“私了”事故时,当事人之间可以就赔偿问题“讨价还价”。第三百三十四条 受托人的违约责任“公了”事故时,警察只按照责任的划分及法第九十一条 合同消灭的原因律规定作出原则性的结论,而不参与当事人之间具体的“讨价还价”和转交现金。
3、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不同。
“私了”事故,不存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问题。“公了”事故时,警察必须履行职责,对证据确凿的当事人违法行为必须按照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超过限量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第二百八十五条 发包人的原因致勘察、设计、返工、停工或修改设租赁合同纠纷计的责任罚。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八第二百五十九条 定作人的协助义务十一附则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