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索赔程序是什么
导读:
交通事故后索赔程序如下:首先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处理第三百一十五条 运送物的留置交通事故的时候,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调解借款合同纠纷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那么交通事故后索赔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后索赔程序如下:
首先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处理第三百一十五条 运送物的留置交通事故的时候,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以延长十五日。
经调解达第一百三十七条 知识产权归属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借款合同纠纷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第三百八十条 保管人的留置权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