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重大误解可以撤销吗

导读:
故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是:1、一方当事人基于对对方当事人行为的性质存在重大误解;2、一方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了自身的真实意愿;3、一方当人的可期待利益或者实际利益受到了损失;4、利益受损与行为人易与使人误导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那么民法总则重大误解可以撤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故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是:1、一方当事人基于对对方当事人行为的性质存在重大误解;2、一方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了自身的真实意愿;3、一方当人的可期待利益或者实际利益受到了损失;4、利益受损与行为人易与使人误导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关于民法总则重大误解可以撤销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因此,因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
重大误解的意思是指行为人因对对方行为的性质、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在看似自愿的情况下而订立了有违真实意愿的合同,并由此造成较大损失,可期待利益受到损失的行为。故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是:
1、一方当事人基于对对方当事人行为的性质存在重大误解;
2、一方当事人的行为违背了自身的真实意愿;
3、一方当人的可期待利益或者实际利益受到了损失;
4、利益受损与行为人易与使人误导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其效力处于可动摇的状态,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2、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应当是已成立的合同,或已成立并发生效力的合同。如果根本没有成立,当事人没有形成合意,则撤销或变更就成了无矢之的。
3、我国《合同法》,将合同的未成立、撤销、无效三者相区分,应将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与未成立的合同相区分。这种区分具有现实意义。合同未成立,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如要求赔偿信赖利益)适用普通诉讼时效(2年)的规定,而请求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则适用除斥期间(1年)未成立的合同,虽有缔约行为或合同形式,但当事人并没有达成合意。合同未成立的原因之一是由于当事人的误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