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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产抵押登记证上记载的有效期限,对抵押权没有影响,即使超过证上记载的时间,抵押权仍然有效。房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设立,在债务清偿之前,抵押权长期有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十五条 对下列财产进行抵押的,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一)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三)海域使用权;(四)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六)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不动产。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抵押;以建筑物、构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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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大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一、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地产抵押登记须提交的材料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抵押、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确认书;推荐阅读:房地产开发流程房地产开发资质 2、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3、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书面抵押合同、借款合同(主合同);4、抵押人须提交身份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六、收费标准按抵押额的1.5‰收取七、业务时限1、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注销:10个工作日;2、在建工程抵押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那么大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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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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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地产抵押是以房地产为抵押物的信用行为,债务人依法将不动产的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债权人不占有该不动产,不动产担保债务清偿后,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无效,那么如何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呢?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那么如何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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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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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主要是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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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车辆注销抵押登记的程序1、登记审核岗审查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提交的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符合规定的受理注销抵押登记申请收存相关资料向现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那么车辆注销抵押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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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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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动产登记注销通常就是说房屋权利因为房子或者是土地的消失、土地使用的期限满了、其他权利到期、又或者是权利主体消失等等原因去进行的一种登记。因此购买房产后必须立即做过户手续,这样才能够确保房产的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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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10、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 ,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那么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时需要什么材料?需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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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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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南京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材料有:1、南京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3、房屋所有权证;4、国有土地使用证;5、借款合同(主债合同);6、房地产抵押合同(一式三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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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5条的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l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那么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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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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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登记后,不动产的所有人可以转让不动产,转让不动产时可以办理过户登记,也就是变更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八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第六百零九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第六百一十一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第六百一十二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百一十三条 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前条规定的义务。第六百一十四条 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第六百一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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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那么房地产抵押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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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动产注销登记流程:1、所需资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不动产登记询问记录表(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校对);(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4)、证明不动产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原件)(5)、其他经过业务受理部门预审后确认需要缴交的资料。2、办理机构: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该项业务不收费。3、办理期限:自不动产登记机构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受理回执》之日起计算:15个工作日。合并办理其它登记种类业务的工作日也相应延长,具体以受理回执标示的工作期限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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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含义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的程序1、收件。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由房屋所有权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以共有的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的人的书面同意,即由共有人出具同意书。那么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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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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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要提交以下材料: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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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严格审查抵押物权属证明,杜绝抵押人无所有权或经营权,造成无效抵押,并做好抵押物他向权证的保管工作。当出现抵押物不足值情况时,应及时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追加抵押物或提供其他类型的担保。那么房地产登记的抵押期限有什么规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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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管局收取的抵押登记费都是固定的,住宅每件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各银行收取的抵押登记费却不一样,银行收取的抵押登记费中,一部分是缴给房管局的,一部分是银行的代办费。而后者,各银行的收费标准是不同的。比如湖北的,建行收取代办抵押登记费用是200元/次/户,而工银则是根据登记的房价标准收费,100万以下收300元。关于银行收取房屋抵押登记费,各银行的收费标准会报银监局核批,然后银行在收费标准中公示。各银行收费标准或许会有不同,但只要是银监局核准的,银行就有权收费。不过如果银行没有公示,这个代办费则可不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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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需要递交上诉房产抵押登记的材料。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那么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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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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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它是房地产信贷业务的主要形式,在融资业务中占据了重要地位。那么对于想办理房地产抵押的你,是否知道办理房地产抵押的程序都有哪些呢?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无问题的按要求归档整理。那么房地产抵押的程序都有哪些?要准备什么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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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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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动产设定抵押一定要有书面的抵押合同,另外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否则即使拿到对方的房产证该抵押也是无效的,遇有对方不能偿还借款的情形也不能要求拍卖该房产以行使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釆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人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4、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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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如果没有其他合同无效的事项,抵押合同也是当然有效的,只是抵押权未生效。”登记是针对特权的变动而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是否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物权法》第185条第1款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为要式合同,该合同并未直接产生抵押权这一担保物权,而是必须与登记结合,才能设立抵押权,如房地产抵押应当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只有这样抵押权才生效。所以房地产抵押合同因为没有办理登记,抵押权并没有产生,但是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成立时即生效。那么房地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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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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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要登记的,因为只有办理过登记后,不动产抵押才正式生效,不然后期出现借贷人无法偿还时,债权人无法处置该不动产,但可以请求法院补办。在一般流程中,抵押的双方签署好书面形式的合约后,需前往当地的房管所进行不动产的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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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房产抵押登记费用收费项目:房产抵押登记费收费单位:房产处计算单位:收费标准:抵押额的 1.5‰同一抵押物申请抵押贷款续期的,每次只收取工本费10元,不得再收取抵押登记费。收费范围收费对象: 申请房产抵押贷款登记的单位或个人。那么房产抵押登记费用的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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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抵押债务的履行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并规定在抵押合同中的。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则可以协议补充,或者根据合同相关条款、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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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抵押双方已依约履行债务,由抵押双方申请解除抵押关系的行为。因此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条件是借款人已按《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借款合同》约定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办理部门是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抵押人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1、抵押人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3、《贷款还清证明》;5、《注销登记申请书》。那么怎么办理注销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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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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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间借贷可以进行不动产抵押登记。民间借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于法有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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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10、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 ,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是指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那么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哪些资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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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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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登记申请书4、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7、《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应对抵押申请进行审核,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在登记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并予以登记发证。《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四条 已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第五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受国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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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抵押权人属金融机构的,应由金融机构出具注销抵押登记申请;抵押权人属企业的,应由企业提交身份证明和出具注销抵押登记申请;抵押权人属个人的,应由提交经公证的注销抵押登记申请并亲自到收文窗口交件;注销抵押应与申请注销的抵押物证件同时提交。那么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应提交什么资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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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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