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交通事故不能请求损害赔偿?
导读:
常见的哪些违章行为不能获得保险赔偿?日前,区法院就车主陈先生状告保险公司要求理赔14万余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仅需支付陈先生保险金2000元,对陈先生其余诉请均不支持。缴纳一年保险2006年10月8日,陈先生将其所有的一辆沪牌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保险期限自2006年10月9日零时至2007年10月8日24时。那么哪些交通事故不能请求损害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很多开车人以为万事有保险,因而开车时并不加应有的小心,他们觉得出了事情就可以要保险公司赔偿,经济学上称之为“道德风险”。其实有时候,即使发生了车辆事故,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偿。如果您了解保险公司的拒赔规定,就能在车辆使用或索赔时避免不当行为,减少被拒赔的可能性,也就减少点自己的损失。
下面就有一些情况下的拒赔,供大家参考。
如果您还想了解具体到各个险种的拒赔情况,请到各险种条款中查看常见除外责任。常见的哪些违章行为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1)对于驾驶证方面的:无有效驾驶证的;所驾车辆与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不符的;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2)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发生保险事故。
(3)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4)私有车辆用做营业用途(俗称黑车)。
案例分析:
车辆一旦投保,发生交通事故就能获得保险赔偿吗?日前,区法院就车主陈先生状告保险公司要求理赔14万余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仅需支付陈先生保险金2000元,对陈先生其余诉请均不支持。
缴纳一年保险
2006年10月8日,陈先生将其所有的一辆沪牌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保险期限自2006年10月9日零时至2007年10月8日24时。
根据“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保险人在使用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6版)”规定:“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负责赔偿责任: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是否属于逃逸
2007年10月8日下午4时许,经陈先生允许,驾驶员许某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车辆损失9.09万元。许在事故发生后弃车逃离事故现场,3天后赴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交警大队认定许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第三方作出赔偿。之后,陈先生据此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2008年3月5日,保险公司开出《拒赔通知书》。为此,陈先生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14万余元。
法庭上,保险公司辩称,陈先生车辆发生事故后,驾驶员逃离现场,按照约定,保险公司有权不予理赔。
陈先生则声称,许离开事故现场是因为同车妇女受了惊吓,陪同她去医院治疗,该行为不能认定是逃逸。另外,保险公司未就免责条款作出说明,即便驾驶员的行为属于逃逸,也不能免除保险公司的责任。
符合免责条件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在向陈先生出具的《机动车辆保险单》中对保险条款、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有明示提醒,该保险条款对陈先生有约束力。陈先生的车辆对第三方造成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应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赔偿,即应赔偿陈先生机动车强制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费2000元。
涉及许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遗弃保险车辆离开现场的行为,法院认为,本案的事故并未造成车上人员受伤,且许在离开事故现场发现车上人员无伤病后,又未及时赶回现场处理事故,而是事隔3天后才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该行为应认定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应免除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