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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征收房产税的情况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征收房产税,对农村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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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异地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那么异地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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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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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屋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屋房产税的地区。房屋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范围征税房产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征收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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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女方生育时不满28周岁,并且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两个条件均要满足,才对其征收相应的社会抚养费。那么2011北京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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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提示:欲拆迁房仍可变更产权 户主去世房屋所有权证怎么变更
内容:被拆迁人已亡故,其继承人分家析产后,申请变更房屋产权证时,该房屋已被列为拆迁范围,房管部门是否可以此拒绝变更?那么,置业提示:欲拆迁房仍可变更产权。关于房产税全面征收的基础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房地产产权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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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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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 (1-10%或30%)、税率 (1.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 (12%)。《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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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物业税是个据我国的相应房产进行征收的一类房屋税。那么物业税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征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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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立案条件是: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上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以及十二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应当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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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无感情基础可以离婚吗案情简介孩子两岁夫妻要离婚2012年6月6日褚某某与徐某某登记结婚。2015年4月28日褚某某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本院于同年7月15日以褚某某未有证据证实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未由驳回了褚某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双方未在一起共同生活现褚某某要求与徐某某离婚同时要求由徐某某抚养子女。法院判决准予原告褚某某与被告徐某某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并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导致最终分居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仍未继续共同生活应视为感情已经破裂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那么无感情基础可以离婚吗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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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如何计算的方法有以下两种: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10%至30%)×1.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以上房产税如何计算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对于工业用的自用地下建筑物,以房屋原价的5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物,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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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此起彼伏的楼市调控到了今年岁末,其猛烈的药效在上海正逐渐式微。面对调控呈现的楼市穷人观望、富人无惧的形势,调控的效果正遭受质疑。市场部分眼光再把希望寄托于若隐若现的房产税。在15日复旦大学房产税研讨会上,上海房管局住房发展处处长王晓光表示,开征房产税,是对现在的房地产调控来进行研究的,对市场长期影响不好说,但是短期对市场还是有作用的。而舆论反对或者认为房产税难出,主要基于在技术上对上海原有住房的普查是一个浩大的工程。面对这些质疑,上述了解上海版房产税的人士表示,对200平方米以上部分征税,避免了对普通老百姓的收入冲击。那么调控效果遭质疑房产税征收有难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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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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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征收房产税的规定标准是: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征收,征收对象是房屋。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按年进行征收、分期缴纳,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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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2006年出台的这一通知目前仍是执行二手房个税政策的主要依据,通知明确购房税费可以计入原值,但一些家庭未必有保留票据的习惯,执行政策时有待进一步人性化。杨志勇指出,二手房的个税政策一直都有,只是征管比较难。据介绍,2012年以来,我国已经全面推广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二手房交易税收管理,在遏制二手房交易中利用“阴阳合同”逃避税款方面已发挥作用。在评估中,税务部门在实地调查勘验、参照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的基础上,根据二手房所处的区域位置、交通条件、基础设施、周边配套以及市场交易均价等因素确定计税的基准价格。那么二手房税费征收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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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征收个人房产税的方式是: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征收,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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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代位权的行使应以哪些条件为基础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行使代位权要注意哪些问题代位权诉讼的提起条件不同于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实践中掌握此问题应注意:1、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能否产生代位权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为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实质要件,应该在代位权诉讼中进行审查和确认,在当事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只要能提供证明债权存在的一般证据,如合同、欠条等,法院就应该受理。那么代位权的行使应以哪些条件为基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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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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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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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社会抚养费将继续征收,标准是多少呢根据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社会抚养费作为限制政策外生育的制度仍需继续坚持。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那么社会抚养费将继续征收,标准是多少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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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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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上海市房产税减免条件: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四)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六)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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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上海房产税征收将启动地方楼市调控细则的最大谜底将于近日揭晓。上海证券报独家获悉,上海日前召开有各区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参加的通气会,紧锣密鼓地讨论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其中包括房产税征收办法。细则最快将在本月公布,而上海旨在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房产税征收也将在细则出台后正式启动。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言人未否认这一消息,并回应称“在房产保有阶段征税,将由国家层面定,地方应贯彻执行好。”根据现有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征收对象是经营性物业,而此次上海方案将把持有多套住宅解释为经营行为。种种迹象相互印证,业内称上海开征保有环节税已成大势。那么上海房产税征收将启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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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那么全面总结诉讼离婚的条件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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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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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产税是按年征收、不是一次性征收的,同时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分期缴纳。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实施征收,从价计征为1.2%、从租计征为12%。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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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应当优先考虑经济条件还是与一方的感情基础?
内容:2011年6月周某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小孩随原告生活。付某对离婚表示同意,但坚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可以不要周某支付抚养费。但在对于小孩的抚养权归属判定上,合议庭产生了以下两种观点。如果单纯的以双方的经济条件来确定小孩的抚养权,无直接法定依据,小孩应判予原告周某抚养为宜。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小孩长大成人要继续深造,作为不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应该因抚养权的归属而在经济支持上有所差别。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应当优先考虑经济条件还是与一方的感情基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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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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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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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当前的问题是,中国房产税征收基础条件不成熟,如果仅仅是像上海及重庆那样的试点,那么这种试点所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并且还会增加房价上涨预期。但征收房地产税不仅仅是试点可一了百了的事情,而要建立起一套公正公平的房地产税体系,既要包括过多持有住房的累进税制,也要包括对弱势民众的房产税减免条例。所以,当前的重点并非是把房产税征收继续试点下去,而是要建立起有利于公正公平房地产税的制度基础与条件。那么房产税全面征收的基础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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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三十五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哪些: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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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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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你是非上海户口的居民,首套房是需要缴房产税的。如果你是上海户口的居民,首套房是不需要缴纳上海房产税的,但是第二套房,如果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额度,也是需要缴纳房产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1、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3、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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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房产税征收依据,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在租赁期内房产税征收依据则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房产税如何征收之房产税的征收地点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那么房产税征收相关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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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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