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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售住房 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邢颖律师2022.01.06643人阅读
导读:

主要分三种情况:一是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二是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三是职工出售以成本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那么个人售住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主要分三种情况:一是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二是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三是职工出售以成本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关于个人售住房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个人出售住房,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主要分三种情况:

一是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

二是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三是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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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房产通过无偿赠与过户给亲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后签署确认书;进行房屋价值评估;缴纳相关费用,契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进行赠与公证与房产公证,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房产个人所得税是买方还是卖方交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房产个人所得税是买方还是卖方交

    内容:一般是由卖房者缴纳,个人所得税查验征收方式:纳税人能够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20%例如:卖家不满五或不是家庭唯一的住房,出售价为100万售,原值、原契税以及相关税费合计70万元。买家承担税费,差额的20%,即个税:*20%=6万元。个人卖房有五年的分界线,五年分界线如何划分。按市场价格购买的住房以《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日期和《契税完税证》的填发日期,按“孰先”原则确认。按房改政策购买的住房以《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日期、《公有住房购买契约》的签定日期和付款收据时间,按“孰先”原则确认。继承或直系亲属赠予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可以从原产权人购房时间连续计算。那么房产个人所得税是买方还是卖方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0453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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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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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交易税费之个人所得税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二手房交易税费之个人所得税

    内容:根据国税发 [2006]108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二手房转让的个人所得税按房屋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差额 20% 的标准收取个人所得税。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可以采取核定征税。那么二手房交易税费之个人所得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04883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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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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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经营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都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 个人销售住房需缴纳的税费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个人销售住房需缴纳的税费

    内容:个人销售住房需缴纳的税费(一)营业税根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个人将购买的普通标准住宅再转让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暂减半征收契税,适用税率为1.5%。那么个人销售住房需缴纳的税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0683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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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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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时间通常须视具体情况而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经济补偿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经济补偿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内容:那么经济补偿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1123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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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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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本偿还债务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股本偿还债务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内容:股本偿还债务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股本偿还债务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那么股本偿还债务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30539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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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总局 个人转让普通住房可享零税负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税务总局 个人转让普通住房可享零税负

    内容:至此,个人转让普通住房涉及的多个税种都有不同程度的优惠,且有可能享受免征全部地方税收的优惠。据广州市地税局介绍,个人转让房产涉及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多个税种,对于普通住房转让在个税上早有优惠: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一年内重新购房的,且出售及新购住房均坐落在广州市区范围内,若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转让收入,全部退还已缴个人所得税款。那么税务总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0639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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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每月五千元,也就是每年六万元。此外,具体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主要需要考虑几个因素。第一个因素是所得税的起征点,第二个因素是应当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等依法扣除的项目,第三个因素是把握超额累进的计算原则,第四个因素是了解不同档次所适用的不同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个人所得税20%征收的详细解读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个人所得税20%征收的详细解读

    内容:链接:上海个税细则⑴“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征收个人所得税。⑶“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⑷“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于是实际张先生的个税=×20%=7.4万。张先生夫妻名下现共有2套房子。两人商议离婚后按照一人一套房的方式分割房产。通过“假离婚,造成1人只有唯一一套住房,确实可以规避个税。那么个人所得税20%征收的详细解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06100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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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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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售住房 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个人售住房 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内容:主要分三种情况:一是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二是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三是职工出售以成本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那么个人售住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0664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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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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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关信息可以在北京税务局官网上查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个人出售住房应当缴纳哪些税费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个人出售住房应当缴纳哪些税费

    内容:个人出售住房应当缴纳哪些税费个人出售房屋取得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从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两年(含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两年(含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扣除房屋原值、合理费用以及缴纳的上述税费以后,就是个人出售房屋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还需要就这一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个人出售住房应当缴纳哪些税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0649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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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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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起点是五千元。如果薪资在五千元以下的,包括薪资是五千元的情况,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按照收入的多少有一定标准,收入越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越高。《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后,根据我国经济形势发展需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个人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做了具体规定。目前,在征收个人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中,各地又反映出一些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那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0612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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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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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出售普通住房营业税征收有关问题的解答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个人出售普通住房营业税征收有关问题的解答

    内容:外籍个人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问题按税法有关规定执行。如属于应征收营业税及附加的房产,由税务机关计算应征收税款并开具缴款书,由出售者至税务机关指定的征收窗口缴清税款后,再至上述专设窗口申请开具售房发票;如属于免税房产,税务机关只出具相关售房发票。但对个人从二手房市场购入的售后公房,出售时仍应按本《通知》规定的居住年限,确定征免营业税及附加。那么个人出售普通住房营业税征收有关问题的解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0647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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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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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征收时个人唯一住房被强拆怎么办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土地征收时个人唯一住房被强拆怎么办

    内容:如果被违法强拆,可以向征地主管部门投诉。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那么土地征收时个人唯一住房被强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29677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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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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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定家庭唯一住房需要哪些手续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认定家庭唯一住房需要哪些手续

    内容:认定购房人在购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需按照以下方式: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缴纳契税时,应向地税征收机关申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地税征收机关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通过所属城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记录进行查询和核验,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存档。查询结果显示纳税人家庭此前已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或已办理房屋网上签约手续的,此次在购房屋不属于家庭唯一购房。那么认定家庭唯一住房需要哪些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11236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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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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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遗产要个人所得税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继承遗产要个人所得税吗

    内容:继承遗产要个人所得税吗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继承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我国还没有开始征收遗产个人所得税。那么继承遗产要个人所得税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3163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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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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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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