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程序的流程是什么
导读:
(一)仲裁庭准备阶段书记员:(1)申诉人诉被诉人(案由)争议一案,仲裁庭审理即将开始。如果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仲裁活动参与人没有到庭,由书记员向首席仲裁员报告,首席仲裁员可于通知开庭时间的30分钟后宣布休庭。如申诉人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案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提出反诉的,可以作缺席审理。(二)仲裁庭庭审阶段(首席)仲裁员:(1)宣布开庭。(2)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5)宣布当事人在庭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6)询问仲裁庭参与人是否听清,对本庭组成人员是否申请回避。(8)对所认证完毕的相关证据,由仲裁庭予以确认并当庭宣布认证结果。那么劳动仲裁开庭程序的流程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仲裁庭准备阶段书记员:(1)申诉人诉被诉人(案由)争议一案,仲裁庭审理即将开始。如果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仲裁活动参与人没有到庭,由书记员向首席仲裁员报告,首席仲裁员可于通知开庭时间的30分钟后宣布休庭。如申诉人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案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提出反诉的,可以作缺席审理。(二)仲裁庭庭审阶段(首席)仲裁员:(1)宣布开庭。(2)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5)宣布当事人在庭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6)询问仲裁庭参与人是否听清,对本庭组成人员是否申请回避。(8)对所认证完毕的相关证据,由仲裁庭予以确认并当庭宣布认证结果。关于劳动仲裁开庭程序的流程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仲裁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
(1)申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诉被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案由)争议一案,仲裁庭审理即将开始。请双方当事人及各自委托代理人按指示牌就座,旁听人员进入旁听席就座。
(2)核查双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到庭情况
(3)宣布仲裁庭纪律。
(4)报告首席仲裁员(仲裁员)仲裁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如果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仲裁活动参与人没有到庭,由书记员向首席仲裁员报告,首席仲裁员可于通知开庭时间的30分钟后宣布休庭。如申诉人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案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提出反诉的,可以作缺席审理。如被诉人属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案按缺席裁决处理。
(二)仲裁庭庭审阶段
(首席)仲裁员:
(1)宣布开庭。
(2)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
(3)核实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
(4)上述人员经本庭核实,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仲裁活动。
(5)宣布当事人在庭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6)询问仲裁庭参与人是否听清,对本庭组成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首席)仲裁员:
(1)申诉人宣读申诉书
(2)被诉人宣读答辩书
(3)第三人陈述意见
(4)仲裁员:明确本案争议的焦点;
(5)请各方当事人就本案争议的焦点如实回答本庭提出的问题;
(6)由各方当事人当庭举证和质证,请各方当事人依次出示相关证据并请各方当事人进行质证
(7)顺序:申诉方出示相关证据、被诉方出示相关证据、第三方出示相关证据,同时由出示证据方说明其所出示的证据想要说明的事实。同时每出示一份证据,仲裁员分别作下列询问:各方当事人对此份证据有无异议?(按照申、被、第三人的顺序进行)
(8)对所认证完毕的相关证据,由仲裁庭予以确认并当庭宣布认证结果。(有效,无效,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