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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基金由谁支付,能得到多少

黄东洁律师2022.01.08414人阅读
导读:

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交纳,而且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交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而且不论胎儿是否正常产下,即使胎儿死亡,流产等均能享受生育保险。那么生育保险基金由谁支付,能得到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交纳,而且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交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而且不论胎儿是否正常产下,即使胎儿死亡,流产等均能享受生育保险。关于生育保险基金由谁支付,能得到多少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交纳,而且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交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而且不论胎儿是否正常产下,即使胎儿死亡,流产等均能享受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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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可以计算。2000x15=30000x1.35=40500,40500/139=约300。二十年后基础养老金约300元+300=6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我国工伤保险待遇中不包括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我国工伤保险待遇中不包括

    内容: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那么我国工伤保险待遇中不包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0847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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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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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缴费标准。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统一征缴、统一缴费基数。两险合并实施后,用人单位按照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单位缴费比例,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征收方式。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统一征收。基金管理。两险合并实施后,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加强收支预算管理。探索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坚持基金运行情况公开,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基金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五十四条 国家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支持乡村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国家支持农民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鼓励具备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国家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支持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 保险基金已支付单位还应补偿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保险基金已支付单位还应补偿吗

    内容:工伤保险基金已支付,单位也要支付部分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受工伤后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部分费用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其护理费也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那么保险基金已支付单位还应补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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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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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患上职业病 工伤保险基金应付职工治疗费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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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职工患上职业病 工伤保险基金应付职工治疗费

    内容:职工患上职业病 费用谁担需弄清工伤保险基金应付职工治疗费读者咨询:某事业单位职工张先生由于长期加班,工作劳累过度,于今年年初开始身体出现异常。前不久,张先生到医疗机构检查,已经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并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了工伤认定的决定。现在,张先生因治疗发生了很多费用,也有其他方面的损失。另外,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或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追偿。那么职工患上职业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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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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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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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什么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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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什么

    内容: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那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0956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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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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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得缴纳五险。其中,工伤和生育保险全部由单位负担,个人不负担。失业保险的话,目前很多地方规定农村户籍职工,个人不交失业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怀孕后离婚能拿生育金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怀孕后离婚能拿生育金吗

    内容:怀孕后离婚能拿生育金吗女方怀孕后离婚的,离婚与能不能享受生育险是没有关系的,只要职工缴纳了生育险,就能享有生育金。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那么怀孕后离婚能拿生育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110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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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没有就业,老公有就业的,只能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若妻子没有工作单位,可以报销生育时的医疗费用。但是同时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没有就业的孕妈,要持有效的失业登记证件;2、没有就业的孕妈,没有买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深圳:工伤保险基金第一时间“救命”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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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深圳:工伤保险基金第一时间“救命”

    内容: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所谓先行支付,即是指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拒绝向未参保的劳动者赔付时,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再由社保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追偿。据黄险峰介绍,截至4月底,深圳市工伤保险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参保人数达到954.8万人,为全国最多。目前工伤定点医疗单位有88家,工伤康复定点医疗单位13家。届时估计很多劳动者会成为先行支付制度的潜在受益者。那么深圳:工伤保险基金第一时间“救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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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823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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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社会保险法》的第三十九条则对即使发生了工伤、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但因工伤产生的费用仍由单位承担的情形进行了明确: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 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钱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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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钱

    内容: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不少于90天。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那么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1.12.1981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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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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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有很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法律对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的费用有明确的规定,职工因工伤发生的费用,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应当由本人承担,或者按照其他法律的规定,由用人单位进行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 生育保险基金由谁支付,能得到多少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生育保险基金由谁支付,能得到多少

    内容: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交纳,而且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交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而且不论胎儿是否正常产下,即使胎儿死亡,流产等均能享受生育保险。那么生育保险基金由谁支付,能得到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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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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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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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锡首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交通费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无锡首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交通费案

    内容:一家制造公司的工伤职工邹先生,近日结算到了无锡市社保中心核定的工伤转外就医交通费。12月11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今年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无锡出现了首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交通费案例。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今年实施的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今年起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于是工伤保险部及时向单位和该工伤职工解读了该项新政,告知职工保存好相关的交通费有效票据。那么无锡首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交通费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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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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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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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保基金支付是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开支范围以及开支标准,从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中和个人账户基金中给已经缴纳的医疗保险的劳动者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支出。医保基金通常就是承担需要个人医疗费用中需要进行报销的那一部分金额。医疗保险基金是指国家为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单位和个人筹集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专项基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工伤保险基金的代位追偿权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工伤保险基金的代位追偿权是什么

    内容:代位追偿权是法律赋予工伤保险基金的权利。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此,工伤保险基金在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后,依法取得向实际侵权责任人进行追偿的权利。个人已经从第三人或者用人单位处获得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或者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当主动将先行支付金额中应当由第三人承担的部分或者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退还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工伤保险基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向第三人或者用人单位追偿。那么工伤保险基金的代位追偿权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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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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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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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与领取流程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与领取流程

    内容:缴费单位不能因为没有发生工伤,没花费工伤保险基金而要求返还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不应因单位发生的工伤多、支付的基金数额大而要求该单位追加缴纳工伤保险费,而只能在确定用人单位下一轮费率时适当考虑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情况。工伤保险基金筹集说明一、以支定收,收支平衡。那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与领取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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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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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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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指在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前,参保人员个人按规定须先用个人账户资金或现金支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费后,统筹基金才按规定标准支付医疗费用。按国家规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原则上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第八条 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第九条 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第十条 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缴纳义务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征收机关。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后的1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到征收机关办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登记。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征收机关申报,并由征收机关核定。
  • 车祸致工伤可申请基金先行支付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车祸致工伤可申请基金先行支付

    内容:职工王先生两个月前因在下夜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花去医疗费用3万余元。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者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由于李某逃逸至今下落不明,导致他无法向李某索赔。他听朋友说,《社会保险法》第42条有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二是个人或者其近亲属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另外,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两种情形,所支付的项目并不相同。王先生因第三人造成的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仅限于医疗费用,而不包括工伤保险待遇。那么车祸致工伤可申请基金先行支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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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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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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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事者不支付抢救费怎么办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肇事者不支付抢救费怎么办

    内容: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伤者的抢救是刻不容缓的为了保证伤者及时得到抢救治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那么肇事者不支付抢救费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2558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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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不支付病假工资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有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不支付病假工资吗?

    内容:关于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内的生活补助问题,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该向其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期限超过6个月时,病假工资停发,改由企业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根据以上规定,李某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但其病假工资应由A公司按有关规定支付。A公司认为李某住院治疗已经超过了医疗期,仍然不能从事工作,因此决定与其立即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有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不支付病假工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0873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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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保基金支付也叫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它的意思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从社会统筹资金中支付给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支出,以及从个人账户基金中支付给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支出以及其他支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第八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支付范围。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由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补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并报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服务协议的约定,及时结算和拨付医疗保障基金。定点医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医药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维护公民健康权益。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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