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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人一般有哪些

龙珊律师2022.01.10876人阅读
导读:

国家科委在1997年7月颁布的《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企事业单位应当在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离开本单位时,以书 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人员重申其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义务是指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在调离或者离退休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否则将负法律责任。以上规定是对企业商业 秘密保护的重要措施。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只有自觉 地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才能使激烈的市场竞争,保持公平、合法、有序的局面。那么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人一般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家科委在1997年7月颁布的《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企事业单位应当在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离开本单位时,以书 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人员重申其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义务是指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在调离或者离退休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否则将负法律责任。以上规定是对企业商业 秘密保护的重要措施。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只有自觉 地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才能使激烈的市场竞争,保持公平、合法、有序的局面。关于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人一般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国家科委在1997年7月颁布的《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企事业单位应当在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离开本单位时,以书 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人员重申其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义务是指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在调离或者离退休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否则将负法律责任。

此外,2000年由北京市人 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第四十四条对知悉或可能知悉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履行竞业限制合同的约定,也做了规定。而这里所讲的“员工”是 指那些知道或者可能知道本单位商业秘密的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在离开企业一定期限内应当自觉履行竞业限制的合同规定。以上规定是对企业商业 秘密保护的重要措施。

目前由于市场竞争,人才的流动,带走原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事不断发生,出现了不正当竞争的现象。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只有自觉 地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才能使激烈的市场竞争,保持公平、合法、有序的局面。

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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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业限制期限一般为2年及以下的时间,约定超过2年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发生法律效力。竞业限制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不能在一定的期限内到其他公司从事和目前在本公司从事的工作性质或者工作内容一样的工作,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竞业禁止、保密义务的运用和限制是如何的?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竞业禁止、保密义务的运用和限制是如何的?

    内容:竟业禁止与保密义务制度是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重要手段,已经开始得到广泛的运用,但他如同一把双刃剑,用之不当将会影响雇员的择业自由,甚至成为企业垄断的一种手段。企业与非法定主体签定竟业禁止协议,相对人应当负有保密义务或有保密协议为基础,反之协议无效。企业与雇员签订内容为非商业秘密的保密协议,并在此基础上与雇员再签订竟业禁止协议,同样侵犯了雇员的劳动就业的权利。那么竞业禁止、保密义务的运用和限制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1084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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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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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供下列证据能够证明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竞争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竞业限制期限还未经过的证据;劳动者自行从事或者开业经营被限制的业务活动的书证、物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约定竞业限制的劳动者如何获得补偿?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约定竞业限制的劳动者如何获得补偿?

    内容:与此同时,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法律关于竞业限制规定的三大亮点一是竞业限制期不得超过两年。三是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原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那么约定竞业限制的劳动者如何获得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1179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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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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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后如果劳动者遵守约定的,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就业渠道减少,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或者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帮助其生活。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单方面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具体是什么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具体是什么

    内容:双方未约定经济补偿,劳动者又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规定,经济补偿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问题,我国法律上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一般是允许单位与员工之间自行协商确定的,当然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

    任冰峰律师
    2022.04.0915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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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通员工不适用竞业限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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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普通员工不适用竞业限制

    内容:用人单位约定普通员工在离职后不得从事相同行业是无效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只是一般的业务员,不适用竞业条款的范围。那么普通员工不适用竞业限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1035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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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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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业限制的区域如何确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竞业限制的区域如何确定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张嘉娱律师
    2022.03.2729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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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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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一般不可以随时终止与劳动者的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则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竞业限制补偿金_竞业限制一般补偿多久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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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竞业限制补偿金_竞业限制一般补偿多久

    内容:竞业限制协议中未约定经济补偿的,双方需及时补充;劳动者仍然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经济补偿。

    林艳英律师
    2022.05.1174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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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竞业补偿金的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吗_签了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确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没有竞业补偿金的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吗_签了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确定

    内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

    赵金保律师
    2022.05.11621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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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人一般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人一般有哪些

    内容:国家科委在1997年7月颁布的《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企事业单位应当在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离开本单位时,以书 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人员重申其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义务是指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在调离或者离退休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否则将负法律责任。以上规定是对企业商业 秘密保护的重要措施。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只有自觉 地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才能使激烈的市场竞争,保持公平、合法、有序的局面。那么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人一般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1087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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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竞业限制中的同行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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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什么是竞业限制中的同行

    内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首先是存在竞争关系,最重要的是不能夸大商业秘密的范围,劳动者承担义务的范围被无限制的扩张,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姚平律师
    2022.03.27190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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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开除是否被启用竞业限制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被开除是否被启用竞业限制

    内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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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7101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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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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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有特定劳动者才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只有特定劳动者才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内容:比如,《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将竞业禁止义务主体规定为“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明确了这一问题。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约定对价才能换取双赢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时,公司方往往是强势的,容易以一己利益当头而忽视平等对待员工。对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企业应按月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只有特定劳动者才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10663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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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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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

    内容: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关于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目前还没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珠海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规定,企业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的,在竞业限制期间年补偿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从该企业获得的年报酬总额的1/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同时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其数额不得少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年工资收入。那么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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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048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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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业补偿金标准一般有何规定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竞业补偿金标准一般有何规定

    内容: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既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地方,也有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有的时候还可以通过司法裁定来解决。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可协商约定,可依据该员工离职前近一个月工资标准乘以竞业限制的年限来确定。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1、在支付时间上法定。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即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在终止或者解除后。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那么竞业补偿金标准一般有何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10175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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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业限制不只是规定员工义务的条款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竞业限制不只是规定员工义务的条款

    内容:所谓“竞业限制”是指根据合同约定,负有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在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和他人经营与原企业有竞争的业务。由于“竞业限制”看似只是对员工将来就业范围的一种限制,因此许多企业认为竞业限制只是针对员工的义务,以致实践中出现了大量只约定了员工竞业限制义务,而无企业相应义务的合同条款,而实际上这些条款是无效的,无效的理由就是因为这些条款只约定了单方义务。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法律原则,法律在规定员工竞业限制义务的同时,也规定了企业应给予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二者相辅相成。那么竞业限制不只是规定员工义务的条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1030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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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适用范围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适用范围

    内容:……”从上述条款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作了明确规定:必须是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践中,企业如果对全体员工进行竞业限制,则该竞业限制义务由于在义务主体上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被认定为无效。那么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适用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107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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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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