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在父母在世未解除婚姻关系且有经济能力的前提下我需要对亲弟弟负有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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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无论是共同财产制还是分别财产制,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离婚时,均有权向另一方主张经济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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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就是“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正确理解经济补偿,应当明确以下三点:1、经济补偿只发生在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情况下。经济补偿的数额应由双方协议解决。人民法院判决时,应考虑请求权人付出义务的大小、请求权人因此受到损失的情况、另一方从中受益的情况和经济能力等因素。那么婚姻经济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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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离婚时经济赔偿的适用情形重婚:一方重婚导致婚姻破裂,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经济赔偿,在涉及离婚和经济赔偿问题时,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可以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为您提供相关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四、如何预防离婚时经济赔偿的问题为了预防离婚时经济赔偿的问题,以下几点建议可能有所帮助: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在结婚前和婚姻期间,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助于了解自己在离婚时的权利和义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一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婚姻破裂,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经济赔偿。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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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设立夫妻财产制,调整夫妻财产关系,对保护夫妻的合法权利和财产利益,维护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并保障夫妻与第三人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现代各国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均对夫妻财产制度作出了规定。那么离职经济补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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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哥哥姐姐是否有抚养弟弟妹妹的义务一般来说是有的。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哥哥姐姐有抚养弟弟妹妹的义务,但要符合几个条件:一是父母已去世或没有抚养能力,二是弟弟妹妹必须是未成年人,三是哥哥姐姐一定要有负担弟弟妹妹的经济能力。兄弟姐妹的扶养义务是有条件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父母死亡或者无能力继续抚养未成年孩子时,有能力的兄姐对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知道弟妹成年,同理,有能力的弟妹对于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的生活来源的兄姐也具有扶养的义务。那么哥哥姐姐是否有抚养弟弟妹妹的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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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中索要彩礼能否构成经济犯罪,结婚彩礼,结婚,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大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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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补偿协议也叫离婚经济补偿协议是指在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负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家庭中双方协议给予付出较多义务一方经济补偿的书面协议,离婚经济补偿协议书有着普通协议应有的基本要素,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件号码等2、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离婚补偿具体金额3、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离婚补偿时间及支付方式4、违约责任,离婚补偿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件号码等,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离婚补偿具体金额,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离婚补偿时间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签字,签订日期。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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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后的经济纠纷如何处理?有财产纠纷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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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经济补偿,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获得另一方经济补偿的制度。而离婚经济赔偿是在夫妻一方存在过错时,离婚应该给予无过错方民事赔偿的制度。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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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评析本案婚姻协议中的经济补偿条款是否有效一种意见认为双方达成的该协议条款属于违反婚姻自由的条款应认定为无效原告的诉求应予以支持。婚姻协议中经济补偿是否有效主要从以下两方面来看一是协议是否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合意二是协议内容有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对于第二个问题涉及对“婚姻自主权”的理解即该条款是否妨碍到夫妻双方当事人离婚自由权利的行使。换句话说就是这50万元补偿费是否意味着对当事人婚姻自主权的“买断”而所谓“自由”“自主权”在法律上解释为公民对合法权利的合法占有和合法处分。因此条款的约定没有侵害到任何一方婚姻自主权的正常行使。那么婚姻协议中经济补偿条款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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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2月3日男方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该复婚协议的第2条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应为无效。一种意见认为双方达成的该协议条款属于违反婚姻自由的条款应认定为无效原告的诉求应予以支持。他人不得干涉或阻拦离婚双方当事人具有充分的婚姻自主权。婚姻协议中经济补偿是否有效主要从以下两方面来看一是协议是否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合意二是协议内容有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对于第二个问题涉及对“婚姻自主权”的理解即该条款是否妨碍到夫妻双方当事人离婚自由权利的行使。因此条款的约定没有侵害到任何一方婚姻自主权的正常行使。那么婚姻协议中经济补偿条款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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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经济帮助 经济帮助指的是“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经济帮助的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实践中,这种帮助除了考虑帮助方的经济条件外,着重考虑受助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受助方年龄较轻且有劳动能力,只是存在暂时性困难的多采用一次性支付帮助费用的办法;受助方年老体弱,失去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往往要作较为长期的妥善安排。在执行经济帮助期间受助方再婚的,帮助方可停止给付;原定帮助计划执行完毕后,受助方要求继续得到对方帮助的,一般不予支持。那么婚姻经济帮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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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离婚经济补偿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后要求经济补偿要符合什么条件1、法律主观:根据法律的规定需要三个条件:第一是夫妻之间实行的只能是分别财产制,2、法律分析:主张离婚经济补偿满足以下条件:夫妻已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分别所有,离婚经济补偿制度是指夫或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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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达成的协议,涉及到夫妻双方权益的保障,如果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等负面影响,另一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下是关于婚姻协议违约责任的一些详细内容。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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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律师建议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分配,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房屋的购买、登记、共有权益等方面,进行一些口头和书面协议,以防离婚时出现纠纷,如果这个经济适用房是夫妻共同购买的,那么离婚后需要协商达成一致的分配方案,夫妻双方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离婚后协商未果,但是,在婚姻关系中,夫妻所共同财产的共有财产部分有可能涉及到经济适用房的分配,如何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归属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解决城市住房贫困问题而投资修建的住房,它的出售和转让需要符合一定的规定,因此在夫妻离婚后,经济适用房的归属也由其所购买的情形而定,对于经济条件不太宽裕的夫妻,经济适用房是他们安家立命的根本,但当离婚发生时,如何分配这个房子,也成为一件棘手的问题。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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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后才发现,三观不合,分歧越来越严重,婚姻中总需要一方迁就另一方,怎么办? 在具体的行为选择上,不要陷入「二选一」的思维定势。纠结时提醒自己:为什么不可以两个都要?「两个都要」可以解决掉70%的纠纷。 遇到确实只能二选一的情况,要跟对方讨论一个公认的「决策机制」。无论是掷硬币还是划拳,还是各自划分领域,还是轮流做主,还是谁洗碗就听谁的……都行。你们不一定要同意对方的决策,只要同意这种决策机制。 在决策机制方面,我想特别推荐一种方法,来自经济学家史蒂文•兰兹伯格:由意愿更强的那一方来做选择——意愿用金钱来衡量。方法很公平:夫妻各自在纸上写下愿意为自己的选择支付的费用,出价高的那个人可以做决定,同时必须向输掉的一方做出全价补偿。仔细想想这个方法,真是太聪明了。 任何时候,如果你和对方因为「不同」而产生了不愉快,请不要把这一切归因为「不同」带来的。请相信,只要我们在意彼此,求同存异,所有的「不同」最终都可以导向「合作」,不要用一句「三观不合」就草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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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