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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业限制的范围

段建国律师2022.01.10840人阅读
导读:

禁业限制的范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在英国,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必须符合“行业限制规则”。英国法对行业限制规则可以归结为三点:限制性条款保护的信息应当是商业秘密或者同客户特殊信息有关;限制性条款应当是在合理时间和地域内保护雇主的财产利益所必需;限制性条款不应当违背公共利益。那么禁业限制的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禁业限制的范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在英国,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必须符合“行业限制规则”。英国法对行业限制规则可以归结为三点:限制性条款保护的信息应当是商业秘密或者同客户特殊信息有关;限制性条款应当是在合理时间和地域内保护雇主的财产利益所必需;限制性条款不应当违背公共利益。关于禁业限制的范围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禁业限制的范围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限制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解读】本条是关于禁业限制的范围的规定。

用人单位可以与知悉其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生产与本单位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业务。

尽管有些信息在劳动合同期间未经允许,劳动者不得披露给第三方或者复制,但是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凭记忆而掌握这些信息,则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利用。实践中,劳动者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事件时有发生,对用人单位造成了较大的损害。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竞业限制条款。但是,如果劳动者复制或者故意记录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掌握客户名单,是为了将来解除劳动合同后使用,这种行为构成对诚信义务的违反,即便没有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

竞业限制的实施客观上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进而影响了劳动者的生存权,故其存在仅能以协议的方式确立。比如,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尽管用人单位因此支付一定的代价,但一般而言,该代价不能完全弥补劳动者因就业限制而遭受的损失。因此,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强调约定的同时对竞业限制进行了必要的限制:

1、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不可能面对每个劳动者,企业每人给一份经济补偿金也无力承受。

瑞士债法第340条中规定:“竞业禁止以劳动关系中劳动者获有顾客来源或制造、营业机密,而此等知识的运用对原用人单位可能造成重大损害为限”。我国竞业禁止条款被限制在只能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的劳动者订立与之相似。

2、竞业限制的范围要界定清楚。由于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竞业限制一旦生效,劳动者要么改行要么赋闲在家,因此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鉴于商业秘密的范围可大可小,如果任由用人单位来认定,难免有被扩大之虞。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3、约定竞业限制必须是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自由竞争和贸易自由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竞业限制本身是对自由竞争的一种限制。因此,竞业限制的实施必须以正当利益的存在为前提。必须是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首先是存在竞争关系,最重要的是不能夸大商业秘密的范围,劳动者承担义务的范围被无限制的扩张,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为忠诚义务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受到限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竞业禁止条款的内容对于劳动合同双方非常重要。在英国,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必须符合“行业限制规则”。是指所有的竞业禁止条款首先将被视作无效,除非根据“合理性”审查被证明合理。因此,雇主至少必须证明自己有具体的财产利益需要竞业禁止条款的保护。英国法对行业限制规则可以归结为三点:限制性条款保护的信息应当是商业秘密或者同客户特殊信息有关;限制性条款应当是在合理时间和地域内保护雇主的财产利益所必需;限制性条款不应当违背公共利益。

就竞业禁止保护的信息类型而言,英国法院区分商业秘密和一般技术的诀窍是,对于商业秘密,雇主可以通过竞业禁止条款禁止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使用。如果信息并不能被明确地归类为商业秘密,竞业禁止条款将不具有约束力。因此,为防止引发争议,雇主往往需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哪些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但是无论是明确的竞业禁止条款还是默示的忠诚义务,都不能被用来限制劳动者的劳动自由。

4、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受竞业限制约束的劳动者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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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约损害赔偿范围限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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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违约损害赔偿范围限制规则

    内容: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违约损害赔偿范围限制规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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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能否解除

    内容: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离职后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并且发现违约金过高的,即可以去法院主张降低。当然,实际中有些员工违约,是因为公司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先,那么员工为此遭受违约损失的,公司经员工要求仍不支付的,员工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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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仅仅只是经营范围相同,与竞业限制还是有区别的。竞业限制是指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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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限制范围有哪些

    内容:因为只有通过法院裁判方式才能有效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权,随意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不当侵犯债务人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债权人与其他未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人之间因代位权的行使产生纠纷。代位权行使范围的限制如果债权人行使债务人的一项权利,已经足以保全自己的债权不应就债务人的其他权利行使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第二款第1句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由此可知,在我国现行法中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仅限于债务人的“到期债权”。代位行使客体的限制应是债务人非专属于本人的财产权利。那么债权人代位权行使限制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716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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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业限制的范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竞业限制的范围是与用人单位是相同类型或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员工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民法典中监护人的范围有哪些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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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民法典中监护人的范围有哪些

    内容:民法典中监护人的范围有哪些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监护人确定的分析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具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与未成年子女的关系最为密切,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基于此,父母无条件成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那么民法典中监护人的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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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限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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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限制

    内容: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我国违约损害赔偿贯彻完全赔偿原则,并以“应当预见规则”加以限定。此外,法条与学说还提供了其他限定赔偿范围的手段。它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赔偿原因获得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由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则。损益相抵的要件包括:损害赔偿之债的成立,受害人受有利益以及损害事实与利益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减轻损失是指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害后,另一方应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过失相抵,是指受害人的过失是损害发生的共同原因时,违约人对于受害人过失导致发生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那么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限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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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超出债务范围的非法拘禁如何定性?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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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超出债务范围的非法拘禁如何定性?

    内容:行为的特征是非法拘禁共鸣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共鸣的身体自由。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处罚。超出债务范围非法拘禁罪是使用强制的手段限制受害人的人身自由,通过侵犯的主体、客体、主观动机、客观的条件来认定,非法拘禁是违法行为,犯罪嫌疑人需要承担法律后果,具体的量刑标准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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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竞业限制中的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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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宗琼

    什么是竞业限制中的同行

    内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首先是存在竞争关系,最重要的是不能夸大商业秘密的范围,劳动者承担义务的范围被无限制的扩张,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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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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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保密条款限制人员范围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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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劳动保密条款限制人员范围

    内容:劳动保密条款限制人员范围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上述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那么劳动保密条款限制人员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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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禁业限制的范围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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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业限制的范围

    内容:禁业限制的范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在英国,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必须符合“行业限制规则”。英国法对行业限制规则可以归结为三点:限制性条款保护的信息应当是商业秘密或者同客户特殊信息有关;限制性条款应当是在合理时间和地域内保护雇主的财产利益所必需;限制性条款不应当违背公共利益。那么禁业限制的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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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损害赔偿是否应把 “ 第三者”纳入义务主体范围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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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离婚损害赔偿是否应把 “ 第三者”纳入义务主体范围

    内容:离婚损害赔偿是否应把“第三者”纳入义务主体范围《民法典》第1091条仅规定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而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向谁提出赔偿请求,即未限制赔偿义务主体的范围。有人认为,现实中因第三者而引起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的事例大量存在,把第三者排除在义务主体范围之外的立法脱离了我国现实情况,受害者若不能依法追究对他人家庭破裂有过错的第三者的责任,有失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稳定家庭婚姻关系,惩罚过错方,保护弱者。如《法国民法典》规定,一方违反贞操义务时,他方得请求离婚或别居,还可根据侵权行为请求损害赔偿,请求对第三者处以罚金。那么离婚损害赔偿是否应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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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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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的范围与限制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的范围与限制

    内容:”约定赔偿是依照当事人的意思确定损失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合同自由原则。依照法律的一般规定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只有因违约当事人的原因造成违约责任。而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过错的大小是其承担违约责任大小的依据。那么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的范围与限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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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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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业限制范围不宜过大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竞业限制范围不宜过大

    内容: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接连判决了两起涉及竞业限制的案件,判决结果却恰恰相反。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动合同法》在竞业限制方面强调了劳动关系当事人协商在竞业限制中的作用,对于恶意挖人的用人单位重新要求与劳动者承担法定连带责任。有专家指出,竞业限制的范围不能过大,只有企业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所开发的商业秘密、商誉、经营效益、业务关系等,才是竞业限制的动因。那么竞业限制范围不宜过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1062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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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不合理的合同条款是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的。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生效。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适用范围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适用范围

    内容:……”从上述条款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作了明确规定:必须是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践中,企业如果对全体员工进行竞业限制,则该竞业限制义务由于在义务主体上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被认定为无效。那么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适用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107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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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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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业限制只规定劳动者是否合法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竞业限制只规定劳动者是否合法

    内容: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首先是存在竞争关系,最重要的是不能夸大商业秘密的范围,劳动者承担义务的范围被无限制的扩张,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许瑞林律师
    2022.03.2760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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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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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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