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粤三地不定时工作制度之比较
导读:
我觉得还是非常有必要把这些小的细节搞清楚,本文就以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的不定时工作制度做个比较。在北京、上海、广州的规定中,只有北京在《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办法》中规定“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办理审批手续。”京、沪、粤三地分别出台了工资支付规定,北京和广州都规定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加班,公司无需支付加班费。那么京、沪、粤三地不定时工作制度之比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觉得还是非常有必要把这些小的细节搞清楚,本文就以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的不定时工作制度做个比较。在北京、上海、广州的规定中,只有北京在《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办法》中规定“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办理审批手续。”京、沪、粤三地分别出台了工资支付规定,北京和广州都规定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加班,公司无需支付加班费。关于京、沪、粤三地不定时工作制度之比较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自1994年12月颁布后,各地都纷纷出台了相关的具体规定和审批流程。在HR朋友的网络交流中,大家忽然发现这些规定虽然大同小异,但是在实践操作中,正是某个“小异”就可能导致工作的严重失误,从而引发后续的一系列纠纷,简直就是“蝴蝶效应”。为了防止一只蝴蝶在哪轻拍翅膀,导致几个月后公司的一场诉讼龙卷风。我觉得还是非常有必要把这些小的细节搞清楚,本文就以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的不定时工作制度做个比较。
一、哪些工作岗位可以申请不定时工作制?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发(1994)503号文)第四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北京:高级管理人员;外勤、推销人员;长途运输人员;长驻外埠的人员;非生产性值班人员;可以自主决定工作、休息时间的特殊工作岗位的其他人员。
上海:除劳动部在劳发(1994)503号文规定的范围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如企业的消防和化救值班人员,以及值班驾驶员等,可实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
广州:除按照劳动部503号文第四条 、第五条 规定的行业外,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通讯、商业、饮食服务等无法实行正常工作和休息时间的行业可参照执行。
现整理为以下表格:
北京 上海 广州
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外勤人员 外勤人员 外勤人员
推销人员 推销人员 推销人员
长途运输人员 长途运输人员 长途运输人员
出租汽车司机 出租汽车司机 出租汽车司机
铁路、港口、仓库
部分装卸人员 铁路、港口、仓库
部分装卸人员 铁路、港口、仓库
部分装卸人员
长驻外埠的人员
非生产性值班人
消防和化救值班人员
值班驾驶员
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通讯、商业、饮食服务等无法实行正常工作和休息时间的行业
提示:通过以上具体条文,大家已经可以感觉到京、沪、粤三地对哪些工作岗位可以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在认定上的微妙区别了,所以在申请过程中应该如何为公司在各地的工作岗位定位有一个相对准确的把握了。
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定时工作制是否需要申请、审批?
在北京、上海、广州的规定中,只有北京在《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办法》中规定“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办理审批手续。”其他两地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都需要向有关机关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三、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员工加班,公司是否要支付加班工资?
京、沪、粤三地分别出台了工资支付规定,北京和广州都规定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加班,公司无需支付加班费。惟有上海做出了一个特别的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四、经过申请、审批可获得的不定时工作制的实行时限是多长时间?
北京: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批准的实行时限为一至三年。
上海:有效期可以依据企业的申请设定,但最长不超过2年。
广州: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有效年限一般控制在一年内。
rn本文来自: 中国劳动仲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