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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能否将年休假分解到每天半小时?

任冰峰律师2022.01.10264人阅读
导读:

近日她提出休年假时,被公司拒绝。理由是公司早在2011年初,即明确规定所有员工每天提前半小时下班,折抵当年年休假。事实上,公司将年休假分解到每天半小时的做法是非法的。”从中可以看出,年休假的计量单位为“天”,并没有表明可以以小时来计算,也没有说明可以将“天”加以分解。“天”的标准时间是连续24小时,把5天年休假按每天半小时分解,明显不属于连续。”《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六条也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那么用人单位能否将年休假分解到每天半小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近日她提出休年假时,被公司拒绝。理由是公司早在2011年初,即明确规定所有员工每天提前半小时下班,折抵当年年休假。事实上,公司将年休假分解到每天半小时的做法是非法的。”从中可以看出,年休假的计量单位为“天”,并没有表明可以以小时来计算,也没有说明可以将“天”加以分解。“天”的标准时间是连续24小时,把5天年休假按每天半小时分解,明显不属于连续。”《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六条也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关于用人单位能否将年休假分解到每天半小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宗婷是一家公司的员工。近日她提出休年假时,被公司拒绝。理由是公司早在2011年初,即明确规定所有员工每天提前半小时下班,折抵当年年休假。为此,员工的实际休息时间为5.25天(应上班252天x0.5小时/天&pide;24小时/天),比可休的5天年休假还多出6小时(0.25天x24小时/天),她不应再提休假要求。

事实上,公司将年休假分解到每天半小时的做法是非法的。一方面,年休假应当按“天”计算。《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从中可以看出,年休假的计量单位为“天”,并没有表明可以以小时来计算,也没有说明可以将“天”加以分解。“天”的标准时间是连续24小时,把5天年休假按每天半小时分解,明显不属于连续。即公司的做法与之相违。

另一方面,公司这样的规定对员工没有约束力。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在第一条中已经明确其立法目的为:“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公司的做法虽在时间总量上有所保证,但客观上确已导致员工无法统筹安排、正常休假,年休假形同虚设,严重侵犯了宪法、劳动法所赋予员工的休息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也就意味着公司的该项规定从行为开始时起,便对所有员工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再一方面,员工有权要求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六条也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如果公司拒不更改,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除应责令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公司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你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本人均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方园)

延伸阅读:劳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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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入职的押金。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违法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用人单位能否将年休假分解到每天半小时?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用人单位能否将年休假分解到每天半小时?

    内容:近日她提出休年假时,被公司拒绝。理由是公司早在2011年初,即明确规定所有员工每天提前半小时下班,折抵当年年休假。事实上,公司将年休假分解到每天半小时的做法是非法的。”从中可以看出,年休假的计量单位为“天”,并没有表明可以以小时来计算,也没有说明可以将“天”加以分解。“天”的标准时间是连续24小时,把5天年休假按每天半小时分解,明显不属于连续。”《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六条也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那么用人单位能否将年休假分解到每天半小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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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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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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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工属于劳动合同,总月薪您要和公司确认都是由哪几个方面构成的,如果是底薪➕饭补,那是没有问题的。也要看我们协议合同是怎么签署的
  • 生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用人单位能否辞退?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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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生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用人单位能否辞退?

    内容:生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享有医疗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有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先安排其他工作,只有劳动者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岗位才能予以解除。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那么生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用人单位能否辞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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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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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休的年休假能否跨年度使用?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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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未休的年休假能否跨年度使用?

    内容: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那么未休的年休假能否跨年度使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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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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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均有管辖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在诉讼阶段,司法解释也对劳动争议的管辖法院作了特别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适用原则指引下,在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权确定时,应遵循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专门规定。
  • 春节放假能顶年休假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春节放假能顶年休假吗

    内容:春节放假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不能用春节顶替职工应当享有的年休假。公休假包括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中的假期,而年休假是给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的休假待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那么春节放假能顶年休假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4.29366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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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每天工作几小时算加班_每天加班的时间最长为几个小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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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每天工作几小时算加班_每天加班的时间最长为几个小时

    内容:一.每天加班的时间最长为几个小时1.每天加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二.每周加班不能超过多少小时员工加班有时间限制。用人单位只有在生产经营确有需要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且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双休日加班的时间,也包括在计算36个小时之内。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5.11419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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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即使你怀孕,公司也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关系。“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只有在拥有充分证据来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时,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举证不充分或举证不能,则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用人单位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用人单位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违反这两个原则的,则应当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事实上,从《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不难看出,法律对三期女职工的解雇保护是不具体区分系何种原因导致的怀孕,是否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在所不问,因此,只要有怀孕和生育的事实,用人单位就不能以此为由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未婚先孕和未婚生育是两个概念,女职工只要在孩子出生之前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取得了准生证等相关法律手续,就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应享有全部相关的劳动保护待遇。那么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用人单位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1260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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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写的工资欠条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所承认的欠条已经属于民事纠纷的范围,劳动者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起诉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内容: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就表明在校学习的学生不具有劳动主体资格,其勤工助学期间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因而,他们之间发生的争议不属劳动争议,不能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那么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能否申请劳动仲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07230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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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日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年休假工资应按日工资的300%的计算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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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年休假工资应按日工资的300%的计算

    内容:陈先生不服,遂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仲裁委经审理认为,《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2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本案中,陈先生在该单位工作已超过10年,故2010年应享受10天的带薪年休假,那么,陈先生未休年休假期间每天的劳动报酬应按其日工资的300%的计算。由于用人单位已经支付了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仲裁委判决该用人单位再支付陈先生200%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那么年休假工资应按日工资的300%的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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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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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在外派期间,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包括本案中的用工单位)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工伤保险赔偿关系,劳动者与第三人之间形成人身损害赔偿关系。可以主张第三人人身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用人单位能否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用人单位能否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

    内容: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但女职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存在过错的除外。”也就是说,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享有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二选一”的选择权,即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因客观原因不能履行的,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那么用人单位能否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1164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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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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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前下班可否折抵当年的年休假?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提前下班可否折抵当年的年休假?

    内容:员工想要享有年休假却被公司拒绝,理由是公司早明确规定提前下班折抵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从中可以看出,年休假的计量单位为“天”,并没有表明可以用小时来计算,也不能将“天”加以分解。“天”的标准时间是连续24小时,把年休假按每天半小时分解,明显不属于连续。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职工年休假的具体休假天数依其累计工作年限和当年度的实际工作天数确定。那么提前下班可否折抵当年的年休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1014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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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自愿放弃年休假能否得到补偿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员工自愿放弃年休假能否得到补偿

    内容:年休假的天数计算:《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相关报酬的法律支持:《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那么员工自愿放弃年休假能否得到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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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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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能否向法院起诉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能否向法院起诉

    内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款赋予了当事人如果对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该法第48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该法第五十条赋予了劳动争议双方平等的诉权,即当事人对本法第47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能否向法院起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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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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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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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不能约定降低劳动者年休假待遇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用人单位不能约定降低劳动者年休假待遇

    内容:以无假承诺限制休假权利张某是一名司机,2011年3月5日到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为两年的劳动合同。后来,张某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将公司告上了法庭。其中,张某主张,自己在2012年度没有享受年休假,要求单位支付未休的年休假工资。法院根据双方劳动合同的内容,判断张某的工作内容除了开车以外,还要负责车辆维修、协助经理工作等,车辆限行期间虽然不能出车,但并不代表他可以不工作而享受休假待遇。至于承诺书,法院指出,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双方之间关于劳动者无休假的约定根本就是无效约定。那么用人单位不能约定降低劳动者年休假待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10656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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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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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在不同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作年限一般不能连续计算。但是如果是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一裁终局案件用人单位能否申请撤销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一裁终局案件用人单位能否申请撤销

    内容: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法条内容为: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那么一裁终局案件用人单位能否申请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0837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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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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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在有以下情形时能够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的损害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病假冲抵年休假有条件限制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病假冲抵年休假有条件限制

    内容:时女士于2010年元月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时女士的遭遇很具有代表性,针对用人单位能否用病假折抵年休假的问题,有关法律人士表示应当视情况而定。一方面,病假与年休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病假是职工为治疗疾病而必须休息治疗的医疗期。《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规定,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才不享受年休假;而时女士所请病假仅7天,决定了公司仍必须对她给予年休假待遇。那么病假冲抵年休假有条件限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1027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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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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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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