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审理有哪些流程
导读:
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那么离婚案件的审理有哪些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法庭审理的过程通常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法庭调解三个过程。
2、法庭调查:法官会询问你及事实理由,之后会围绕争议的焦点进行提问,当事人只需要如实回答即可。
3、法庭辩论:当事人之间围绕争议的焦点各自发表辩论意见。
4、法庭调解:法庭会征求当事人是否同意由法庭调解,并要求双方提出调解意见,如可以调解则案件以调解结案,如双方当事人均不同意调解,法院会做出判决。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