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程序

导读: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关于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一般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关于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