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导读:
一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必须具备什么条件夫妻感情破裂之后一般都会选择去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手续。离婚登记应符合民法典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1申请离婚的双方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那么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夫妻感情破裂之后一般都会选择去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手续。离婚登记应符合民法典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1申请离婚的双方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典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4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
5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