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后借款夫妻要一起承担吗
导读:
分居后借款夫妻要一起承担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该共同偿还。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如果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符合上述两个情形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未借款的夫或妻不需承担偿还责任。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分居后借款夫妻要一起承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该共同偿还。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偿还。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意思说夫妻共同债务有两个例外情形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二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如果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符合上述两个情形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未借款的夫或妻不需承担偿还责任。
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间就存在着法定的相互扶养的义务。
而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其经营与生产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离婚时另一方没有代为清偿的责任。
如果是夫妻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