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隐瞒丈夫堕胎男方是否可以马上提出离婚
导读:
夫妻一方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本案中张某和妻子刘某因生育问题发生争执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之规定若刘某中止妊娠后达到六个月期间则张某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之诉讼请求,夫妻一方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本案中张某和妻子刘某因生育问题发生争执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之规定若刘某中止妊娠后达到六个月期间则张某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之诉讼请求,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夫以妻擅自终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案情简介2010年8月张某与妻子刘某在网络上相识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2011年6月刘某意外怀孕在没有告知丈夫张某的情况下擅自到医院堕胎张某得知后与妻子刘某大吵随后双方分居。夫妻一方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本案中张某和妻子刘某因生育问题发生争执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之规定若刘某中止妊娠后达到六个月期间则张某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之诉讼请求。本案中刘某擅自堕胎并不属于以上四种情形之一所以张某不能向妻子刘某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关于妻子隐瞒丈夫堕胎男方是否可以马上提出离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情简介
2010年8月张某与妻子刘某在网络上相识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婚后作为三代单传的张某希望早日生育小孩传宗接代而刘某则赞成在经济条件富裕的时候再生育双方在此事情上争执不下经常发生口角。2011年6月刘某意外怀孕在没有告知丈夫张某的情况下擅自到医院堕胎张某得知后与妻子刘某大吵随后双方分居。张某认为刘某侵犯了其生育权要求离婚并索要赔偿。
律师评析
本案中张某在离婚时不能向妻子刘某主张赔偿。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出现该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同时达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一方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本案中张某和妻子刘某因生育问题发生争执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之规定若刘某中止妊娠后达到六个月期间则张某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之诉讼请求。法院可以根据查明的情况确定双方感情是否确实破裂再决定是否判决双方离婚。
其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由该条规定可以看出是否生育的主动权主要掌握在妇女手中。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夫以妻擅自终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所以张某以妻子刘某侵犯其生育权提出赔偿要求在法律上没有依据。
再次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在确定夫妻双方是否具有过错则应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本案中刘某擅自堕胎并不属于以上四种情形之一所以张某不能向妻子刘某要求离婚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