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导读: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一)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1调解无效。
(一)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1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首先应该予以调解。调解是必经程序。此为实质性条件是判决离婚的唯一法定理由。婚姻法规定了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标准。第32条第4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2对男方要求离婚的限制。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关于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1调解无效。此为程序性条件。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首先应该予以调解。调解是必经程序。
2感情确已破裂。此为实质性条件是判决离婚的唯一法定理由。婚姻法规定了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标准。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32条第4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两项限制
1对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限制。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对男方要求离婚的限制。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