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私下写的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导读:
如果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离婚双方私下写的协议有法律效益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债权债务和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对于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属于人身关系的性质因而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即法律不会禁止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对于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属于人身关系的性质因而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即法律不会禁止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
离婚双方私下写的协议有法律效益吗如果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离婚双方私下写的协议有法律效益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债权债务和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对于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属于人身关系的性质因而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即法律不会禁止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关于离婚双方私下写的协议有法律效益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离婚双方私下写的协议有法律效益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债权债务和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离婚协议涉及的是当事人身份关系的解除及因人身关系解除引发的财产关系的改变。
1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三项即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其中关于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与离婚诉讼是一种复合之诉。
2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是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否则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可能解除。其次就当事人是否同意离婚而言由于主客观原因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发生变化也应该允许变化。因为夫妻感情不是定数而是变数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双方或是一方对婚姻前途的判断会有所不同甚至作出相反的决定。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对于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属于人身关系的性质因而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即法律不会禁止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只有当事人通过诉讼解除了婚姻关系或者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法律才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