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有哪些
导读:
二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任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二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任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4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也不受本条规定限制,4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也不受本条规定限制,因此民法典对当事人离婚请求权的限制性规定有两条其中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分别对现役军人的配偶的离婚请求权和男方的离婚请求权进行了限制。
二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任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3在此期间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也应准许。4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也不受本条规定限制。5这一规定只是限制男方离婚请求权的程序性规定并不涉及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实质性问题。关于我国民法典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现役军人的配偶的离婚请求权的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是为了保护现役军人的合法权益而对现役军人配偶的离婚请求权作出的限制这个限制有一个前提条件即军人一方不能有重大过错。
1这里所说的“重大过错”是指以下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重婚或与其他异性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关于现役军人的范围问题。
所谓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人民解放军或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男女军官士兵不包括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
3适用条件
只能是夫妻的一方是军人另一方是非军人的离婚案件。如果双方都是军人或双方都不是军人的不适用此条的规定。同时适用这一条只能是非军人提出离婚必须征得军人的同意如果是军人提出离婚没有必要征得非军人的同意也不适用此条的规定。
二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任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而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一个限制。但这条限制不是绝对的。
1这一规定只是推迟了男方提出离婚的时间并没有从实质上否定男方的离婚要求。期间届满后男方仍可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
2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的不受本条限制。这是因为本条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妇女儿童的利益。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往往是出于紧迫的原因而且本人已有思想准备不及时受理可能更加不利于对孕产妇和胎婴儿的保护。
3在此期间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也应准许。
4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也不受本条规定限制。
5这一规定只是限制男方离婚请求权的程序性规定并不涉及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实质性问题。
因此民法典对当事人离婚请求权的限制性规定有两条其中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分别对现役军人的配偶的离婚请求权和男方的离婚请求权进行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