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如何规定
导读:
一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如何规定1夫妻自愿协议离婚并进行离婚登记的需要首先提出离婚申请提出申请后三十日内任意一方可以撤回申请三十日期限届满后可以双方亲自进行离婚登记并取得离婚证。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3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那么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如何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夫妻自愿协议离婚并进行离婚登记的需要首先提出离婚申请提出申请后三十日内任意一方可以撤回申请三十日期限届满后可以双方亲自进行离婚登记并取得离婚证。
2第一个三十日届满后需要在三十日内进行登记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3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情况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