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后公婆有居住权吗
导读:
夫妻离婚前已经设立了房屋居住权给公婆的离婚后公婆享有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那么民法典离婚后公婆有居住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房屋用益物权。夫妻离婚前已经设立了房屋居住权给公婆的离婚后公婆享有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离婚时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