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冷静期过了是否可以立案

导读:
离婚起诉冷静期过了是否可以立案目前现行的民法典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都没有对诉讼离婚设立冷静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就会立案。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离婚起诉冷静期过了是否可以立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目前现行的民法典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都没有对诉讼离婚设立冷静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就会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