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重大疾病离婚时孩子由谁抚养
导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
一方有重大疾病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一般由健康一方抚养。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第二种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关于一方有重大疾病离婚时孩子由谁抚养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般由健康一方抚养。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第一种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第二种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