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房产的分割分哪两种
导读:
一方婚前借钱投资建房并取得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虽然公房所购时间为婚前但由于婚后双方共同还款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公房使用权益,(3)一方婚前借钱投资建房并取得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虽然公房所购时间为婚前但由于婚后双方共同还款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公房使用权益,(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公房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也就是说虽然夫妻双方结婚不到五年但调到同一个单位的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公房使用权益。
离婚案件房产的分割分哪两种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司法解释将离婚案件房产的分割主要分为公房使用权的分割和产权房的分割两种。一方婚前借钱投资建房并取得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虽然公房所购时间为婚前但由于婚后双方共同还款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公房使用权益。婚后一方或双方取得公房承租权的无论谁是承租人另一方均有权分割公房使用权益。这是个弹性条款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当法院认为将公房承租权仅判给一方显失公平或有其他严重不妥的后果时就可以根据该条酌情处理。关于离婚案件房产的分割分哪两种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司法解释将离婚案件房产的分割主要分为公房使用权的分割和产权房的分割两种。
(一)离婚案件房产的分割中公房使用权的分割
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2月5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司法解释专门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权的问题做了相关规定。
1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否要求分割使用权
对该问题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采取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以下九种情况房产使用权应夫妻共同享有。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使用权益。注意这里一方取得的时间是在婚前如果一方是在婚后取得的不论时间长短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分割公房使用权益。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公房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也就是说虽然夫妻双方结婚不到五年但调到同一个单位的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公房使用权益。
(3)一方婚前借钱投资建房并取得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虽然公房所购时间为婚前但由于婚后双方共同还款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公房使用权益。当然这里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如婚后共同偿还了多少钱另一方才有权提出该要求是一部分还是全部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实践中由法院根据案情酌情处理。
(4)婚后一方或双方取得公房承租权的无论谁是承租人另一方均有权分割公房使用权益。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被拆迁而重新取得房屋承租权的虽然房子是婚前一方承租的但只要婚后遇到拆迁又换了公房新公房的使用权益就是两个人共有的。
(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
(7)夫妻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公房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公房的也就是说婚后调换的公房使用权也是双方共有的。
(8)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公房的。
(9)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这是个弹性条款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当法院认为将公房承租权仅判给一方显失公平或有其他严重不妥的后果时就可以根据该条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