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认定办法
导读: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二共同故意和共同过失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
1、必须二人以上
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能成为单独共同行为的主体同样也不能成为共同犯罪的主体。
2、必须有共同犯罪故意
共同犯罪的故意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各个共同犯罪人对该罪都有故意。第二层意思是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意思联络意识到了在协同共同行为。在共同犯罪的场合必须具备两层意思才认为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3、必须有共同犯罪行为
这里所称的共同犯罪行为是广义的既包括实行行为也包括组织、教唆、帮助、共谋行为。按照分工不同在共同犯罪中承担实行行为的人叫做实行犯没有亲自实行共同行为而仅承担帮助行为的人叫做帮助犯仅有教唆行为的人叫做教唆犯。因此教唆犯、帮助犯通常是对实行犯的实行行为进行教唆、帮助。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共同过失犯罪不是共同犯罪。由于共同过失行为不具有共同故意行为的整体性也就是说共同过失行为由于不具有同谋的特点所以社会危害性没有共同故意的大只需要单独就过失行为处罚即可。但是也有一个例外的规定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以后单位主管领导、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的致使被害人因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处理。
二共同故意和共同过失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例如武警擅离职守致使罪犯逃跑。前者的过失行为并不和后者的故意行为之间构成共同犯罪。
三间接正犯和被利用者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所谓间接正犯是指故意犯罪人利用不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或者不知情者犯罪的行为人。由于不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不构成犯罪不知情者没有犯罪故意所以利用人和被利用人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
四同时犯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例如甲乙二人不约而同的在河两岸伏击丙同时开枪致使丙死亡由于甲乙二人之间没有共同的故意所以甲乙二人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