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家人安全胁迫犯罪怎么办
导读:
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胁从犯本不愿意参加犯罪只是因为迫于他人的暴力或者精神威逼才作犯罪的选择参加了共同犯罪的实施。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共同犯罪人中原来是被胁迫参加犯罪后却变为自愿或者积极参加犯罪活动的不能再确定为胁从犯应根据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分别以主犯或者从犯论处。
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胁从犯本不愿意参加犯罪只是因为迫于他人的暴力或者精神威逼才作犯罪的选择参加了共同犯罪的实施。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共同犯罪人中原来是被胁迫参加犯罪后却变为自愿或者积极参加犯罪活动的不能再确定为胁从犯应根据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分别以主犯或者从犯论处。关于用家人安全胁迫犯罪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用家人安全胁迫犯罪怎么办
用家人安全胁迫犯罪行为人属于被胁迫不用追究刑事责任。胁迫人是构成犯罪的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胁从犯是我国刑法的独特体例。它有两个特征一是在主观上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共同犯罪行为但从其内心而言行为人本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与共同犯罪只是由于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胁才参加了共同犯罪。二是在客观上行为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的实施但是其犯罪行为显得比较消极缺乏积极主动精神。
二、胁从犯的认定
胁从犯的本质特征在于参加共同犯罪是违背其意志的也就是说其本身没有犯罪的故意其参加犯罪是在他人的精神强制比如威胁、揭发隐私等情形下不自愿的作出的。
以下几种情景下不宜认定为胁从犯
1、行为人身体受外力强制完全失去意志自由的情况下的行为其行为不能表达其主观意志不可能具有罪过不构成犯罪也就无胁从犯之说
2、对于先是被迫参加而后来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实施犯罪的不宜定胁从犯
3、被诱骗参加共同犯罪的人不宜定胁从犯。
三、胁从犯的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十八条胁从犯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这里所说的被胁迫参加犯罪是指行为人受威胁被迫参与犯罪。胁从犯本不愿意参加犯罪只是因为迫于他人的暴力或者精神威逼才作犯罪的选择参加了共同犯罪的实施。当然被胁迫参加犯罪虽非出于自愿有违背意志、不得已的一面但最后参加犯罪仍是由其意志决定的其人身并未受到强制主观上毕竟还是经过了他的自由选择其行为也是受自己的意志支配的只是畏于自身遭到危险。这种行为人主观上是有罪过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由于胁从犯参与共同犯罪活动是不愿意或者不完全愿意其实施的犯罪危害行为是在被他人威胁、强迫精神受到强制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其危险性要小于没受精神强制而实施犯罪的人。因此法律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即根据他参加实施的犯罪性质、被胁迫的程度以及对造成的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共同犯罪人中原来是被胁迫参加犯罪后却变为自愿或者积极参加犯罪活动的不能再确定为胁从犯应根据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分别以主犯或者从犯论处。